官逼民反 山西农民怒杀14贪官

山西省晋中市乌金镇农民胡文海去年十月持枪疯狂杀害十四人案件,引起大陆社会反思制度缺失。香港亲中共大公报专栏文章指出,“胡文海事件”中怒杀贪官的举动,是典型的“官逼民反”悲剧,大陆政府部门应彻底检讨体制缺失,避免第二个“胡文海”出现。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镇大峪村是中国北方典型的农村,胡文海世居于此。该村支书记等多人贪污公款五百多万元的行为,令胡文海不满,在征得村民一百多人的签名和相关证据后,向上级举报村支书记的贪污行为。相关资料被压在乌金纪委和榆次区公安局等处,令他心生绝望,采取极端手段,表达其不满。

文章指出,起初胡文海知道举报材料被压在区公安局时,曾多次找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长催促办案,大队长先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后在胡文海表示自己垫钱后,又以“人员不够”推托,令胡文海等人求诉无门。

胡文海被判死刑前的最后陈述说,“四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我们冷脸和白眼,我们到那里去说理?谁又能为我们作主?我没有办法,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权益”。胡文海怒杀贪官后,在法庭上多次表示其杀人行为是为民除害,在场村民对此报以热烈掌声。

文章认为,胡文海事件的产生,不在于农民的“野蛮”,而在于制度的“粗放”。胡文海持枪杀人是违法行为,也会受到法律惩罚,但是要问,到底是谁逼得胡文海枪杀十四人?如果没有山西地方政府对待村民举报贪官问题置若罔闻,胡文海又何必当“义士”。对此可悲案例,当局应认真检讨制度上的缺失,赶快行动起来,不要再逼出第二个“胡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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