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贩运问题报告

国务院监督与打击人口贩运办公室发布
2002年6月5日

各国(地区)专述(部份)

中国 (第二列)

中国存在着国内人口贩运问题,而且是贩运妇女和儿童的来源地、中转地和目的地。妇女和女童遭受以卖婚形式或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贩卖。国际偷渡团伙还强迫人做劳工或契约奴工。这些国际偷渡团伙把人贩运到加拿大、欧洲、日本和美国的血汗工厂和餐馆做工或做家庭佣工。尽管大多数贩运活动在国内进行,但也有来自缅甸、老挝、北韩和越南的受害者。中国受害者被贩运到澳大利亚、缅甸、马来西亚、老挝和越南。

中国政府尚未完全达到最低标准;不过,中国正在为此做出重大努力。中国有禁止贩运妇女的法律,而且对贩运分子大力进行调查和起诉。警方开设了一个有关被绑架者和获救者的全国性资料库和一个DNA数据库,以帮助被绑架的儿童回到家人身边。警方人员接受了一个国际组织提供的帮助受害者的培训并参加了国际刑警组织的调查工作,但在调查方面同外国政府的合作仍有待加强。政府为受害者提供有限的保护,保护对象主要是在国内被贩运的妇女,保护措施包括临时住所和把她们遣送回乡。两个试点的"过渡中心"向受害者提供范围广泛的服务,包括法律帮助、咨询和职业培训。政府开展了各种预防性运动,包括提高公众对贩运问题的认识,减轻贫困以及帮助女童坚持上学和为妇女提供经济机会的项目。一个国际组织正在帮助中国制定一个打击贩运的全国性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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