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来广州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516件

1998年以来,广州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516件,党纪、政纪处分1570人,其中局级59人,处级221人,挽回经济损失32.23亿元。

2001年以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0件,处理18人。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1件,其中涉及局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5人。如查处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邓以铭以及市规划局等单位20人受贿案,涉及金额2600多万元。

2000年以来,对广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四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达100%,仅2001年就查出被违纪挤占挪用在外营运的社保资金基金数亿元,通过诉讼追回在外营运的社保资金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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