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有个姚代表

5月13日,《农民日报》法制纵横栏目以《潜江有个姚代表》为题用整版篇幅报道了湖北省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参政议政之路。

姚立法是潜江教育局的普通工作人员。他正直敢言,好当面指陈单位弊端。1987年,当时的教育局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联名提名姚立法参选县人大代表。虽落选。却让姚立法倍添为人民说话的信心和决心。1990年,1993年,1998年,姚立法又先后三次主动竞选市人大代表(潜江已撤县设市)。终于在1998年11月28日以1706票,在候选人中得票第二当选为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

当选以后,姚立法认真履行了一个地方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他深入民众,正直敢言,深受群众拥戴。在市人大会议上多次大胆批评政府工作中的过失和地方法规的不完善;联名上百名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使江汉设市的意图示未能实施;调查发现市财政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并进行公开追讨;调查发现潜江一些村委会选举严重违法,向市人大提交撤消市民政局长职务的议案,最终民政局长被免职;关注董滩村农村遭非法拘禁事件,进而查董滩原村委会为非法选举产生,使该村得以重新成功选举等。当地百姓亲切称他为"姚代表"。

姚立法对村民自治给予了高度关注,正如他说:农村是迫切需要民主的,因为民主对于农民来说不是玄虚的理论,而是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借口农民"素质低",不肯将村民自治的权利实实在在赋予他们,这是错误的。村民选举中的细节比口号更重要,应当让村民掌握选举中每一个细枝末节的操作方法,才能真正带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民主政治的热情。这将对我们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西方国家总是在指责中国没有民主。姚立法代表用他的亲身经历向世人表明:中国的民主政治正在一个强有力的执政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中国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体的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每年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会议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民代表参政议的热情前所未有的高涨。同时,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的期望和要求也更高了。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稳步推进,需要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有一个通畅的民意表达渠道,需要有更多象姚立法这样来自基层,关注民生,敢说真话的人民代表来构筑这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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