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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近新闻的“巧妙用词”看国内媒体的自大狂心态

 2002-05-16 20:3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最近发生在大连附近海域的北航空难成为热点新闻,这其中有关黑匣子的打捞更是令人瞩目。然而连续5天在大连港口不远的近海,仍然没有打捞上来。给出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海底情况复杂,污染重,附近的工业和民用排污直接倾倒海里,都是淤泥。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某领导在大连期间所谓的城市环境改造政绩的真实性。第二理由是我国从来没有飞机掉到水里的经历,所以没有经验。这只能说明我们从来没有进行相关的演习,不能说明我们的飞行记录是安全的。相反我们的飞行记录是比较差的。有关国航40多年的航空安全记录,有两个客观原因没有剔除,一是航空业务量,国航只有近20年才是业务量大发展的时期,而且就算是现在国航的业务量和国际上的大公司比起来还是相差很远。用只飞几十条航线20年的安全记录和飞300多条航线40年的进行比较是不公平的。另外把五六十年代,文革,三年自然灾害,等等大段没有民用航空的时间算成航空安全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害臊。二是国航经过80年代重组,已经成为是专飞国际航线的公司,它剔除了整个国内航线,而国内航线的事故率还是比较高的,尤其是在90年代初期。所以40多年的安全记录不代表中国航空业的安全记录。

以上只是题外话,我要说的是在一段时间打捞不上来的情况下,我们的领导决定“调集”国外的专用设备打捞。这更说明我们长期以来对空难搜救准备不足,国内无此专用设备。但是“调集”从何而来?从国航住外办事处来?要是真这样,我想媒体早就报道了。要是国外的公司或者是国家搜救组织的,怎么能用“调集”这个词呢?他们和咱们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人家也没有义务听从你的指挥啊。再说,到现在为止从来不告诉我们从哪个国家“调集”来的设备,我们只是知道专家是美国的,也许是从美国“调集”来的设备。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为了在公众中的面子,为了维护公众的自大情结,使用了一个很模糊的词,把借用或者是租用换成了“调集”。在媒体嘴里,随专用设备一起“调集”来的“美国专家”一到现场就竖大拇指,夸赞我们的搜救成绩,一打捞上黑匣子就有研究所放言,凭他们的能力完全能自力更生打捞上来。
另外一则新闻是有关刘海若受重伤,我们的大使馆向英提出四点要求,也不知道大使馆是向“英”什么单位提出的四点要求,媒体故意模糊概念,大使馆只能想英外交部提要求,这又不是外交事件,怎么能用“提要求”这个词呢?大使馆向医院或者是铁路公司提不上要求,只能是请求,这是基本的外交常识,在这上玩花招也只能骗一骗粪青。另外,我国派专家会诊,家属强烈要求祖国大夫帮忙,隐含的意思就是英国大夫有问题,或者至少我们不比他们差。但是事实上英国的医疗水平高于中国,重伤病人经历4次大手术仍然能下手术台,这不仅是国内媒体所说的刘海若“顽强”,更是大夫水平高超。要在国内根本不敢这样连续上手术台,技术条件不行。另外,什么会诊?一会儿是中国大使馆全力帮助,一会儿是英国大使馆绿灯,唯独不见英国医院的态度和评论,你去会诊不得跟医院联系吗?医院什么态度?我知道这事要是放到北京的大医院里没有后门肯定不答应,让你们家属去找医生跟我们坐在一起看病,这是“干扰治疗”!最近媒体又报了,去会诊不做治疗不上手术,只是顾问咨询,你以为你到了英国还能像老爷子一样给下面指导工作?真是自欺欺人!再说医院买不买你帐还是一回事呢!我想这个专家到了那里处境肯定很难受,受夹板气,一边家属不信任当初救命的英国大夫,一边英国医院决不容许干涉他们的治疗工作。英国人的傲慢和自大是世界出名的。更何况刘海若的病情缓解都是在中国专家到来前已经产生的,人家劳苦功高,你中国专家有什么资格下山摘桃子对人家指手划脚。充其量中国专家只是家属陪护团的技术顾问。
另外说明的几点:

1 先前报道刘海若已经脑死亡,现在最近的报道说“曾经一度脑死”,现在又现一丝生机。这纯粹是瞎写。脑死亡了还能救活?就从这,不是英国医生的100个诺贝尔,就是国内媒体的科幻小说大奖。

2 “朱总理亲自选派”之说,个人意见也是胡说八道!朱总理“指示”选派有可能,朱总理不是专业人士他怎么知道谁更合适去英国“会诊”。国内脑外科最强的在天坛医院,这个专家是搞神经介入的,和脑外伤不搭界!确实像是外行选派的,但是总理亲自挑人肯定是胡说!

3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凤凰台和政府的关系,吃人嘴短,凤凰台很难有公正性可言。别的不说,两次自己的飞机掉下来,死了不少国人,也没见一个常委露面,一共7个了,怎么也能匀出一个表示表示,人家德国校园枪击案死了16个,国家都要下半旗总理也要到现场凭吊。咱们是下批示,开会,加强安全生产。这次火车事故一共三个中国人受害,死了两个台湾的,也是记者,也是年轻女性,也是中国人(至少中国政府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你们看媒体对待台湾死难记者和亲共凤凰台记者待遇一样吗?!号称都是中国人,手心手背都是肉!

4 家属坚持中国医生和英国医生必须一起检查,中国就派去“专家”“会诊”,请问中国医生有英国的行医执照吗?凭什么人家让你“会诊”?院方主动邀请解决疑难病症?还是不请自到非要和医院大夫凑在一起给病人看病?英国也是讲法律的地方,没有行医执照,怎么能跟医生一起查房,开会,作诊断,或者是咨询顾问。你能想象英国的主治医生每天拿着病历跑来向搞神经介入的中国专家咨询治疗方案吗?!自欺欺人!!!!

选自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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