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产妇死于“血站太远”
时代商报报道,4月24日晚,大连普兰店市莲山镇中心医院29岁的王秀丽产后死亡。家属讲,王秀丽产后出现“大流血”,当时妇产科只有一名周姓医生。5点左右,经后来的几名医生确诊,决定做子宫切除手术。6点左右,从普兰店取来400毫升血,输血后的产妇苏醒过来便开始做手术,这当中怕血不够又要了1000毫升血以备用,手术做了一半时主刀的医生从产房(手术在产房里做的)走出来说:“血太误事了。”又过了20分钟左右,人便死在了产床上。针对这个事件,该院的林院长没说什么,但另一负责人讲,当时为救人院长都抽血了,但一化验不能用。记者问他为什么不去很近的瓦房店取血,非要多跑20多公里去普兰店,回答是这是规定,因他们镇归属普兰店市所辖。
血站:“我们是自负盈亏的”
莲山镇中心医院发生的事,普兰店血站的尹主任说,他们供血没问题,虽然这个镇距瓦房店比普兰店近得多,但按规定辖区内医院用血必须由他们提供,如果他们血液不够或血型不全,可以由很近的如瓦房店血站提供,但必须由他们出面进行调剂才行,从别的血站调剂的血液他们是不挣钱,自己血站供出的血液挣钱也很少,他们是自负盈亏单位,每200毫升才200到220元。现血站年亏损经营,每年才采、供血0.7吨,如能达到年采、供血量10吨左右,站内几十个职工就能活下来。
据了解,在沈阳市周边、辽南及辽西等地区,都有像普兰店血站这样的自负盈亏单位,他们的采血、化验、贮藏、供血等一切费用都出在医院的用血上,而血液的来源便是无偿献血。
解释:“这是执行政策”
关于血站条块分割且部分血站又自负盈亏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省血液中心的有关部门。他们说,辽宁省从1998年就采取了“三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采血、统一供血和统一设置血站,这是为了保证血液质量,如果供血之后发生纠纷,都是本区域内也很好解决。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沈阳铁西的医大三院离苏家屯很近,这样就达成口头协议,他们用血可直接去苏家屯血站,这些都是血站之间相互协调问题,血站和医院一样,都是以救死扶伤为最终目的,但血站大都不是以利润为目的的,如果沈阳血站或辽宁省血液中心“自负盈亏”的话,那这个单位可发大了。但省内是有自负盈亏的血站,这大都是地方性的,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他们不发表态度。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省内有近20个血站属自负盈亏或半自负盈亏状态,他们在救死扶伤的同时,不能不考虑自身的利益,尤其在许多中、小型医院都撤掉了血库的近两年,血站的任务就更重了,但有一点对部分血站来讲是不能变的:“辖区的地盘被别人占了,自己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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