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4.21”火场原是“烂尾楼”(附死伤名单)
来自三亚市官方的“四.二一”火灾事故报告显示:火场阳光购物中心原是“烂尾楼”。这份事故报告特别指出:该“烂尾楼”没有安装任何消防设施,而且二层以上消防通道被钢筋护栏封堵,造成逃生与救助的不便。
据悉:阳光购物中心始建于一九九四年,由三亚阳光旅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贷款兴建,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耐火等级为一、二级。
事发前,购物城由个体业主转租经营,一层为商场,使用面积为九百平方米,主要经营鞋帽、化妆品、移动通讯维修旧配件等,二楼只有一家婚纱照相经营户,其它楼层均为闲置,楼内住着五十名外来打工者。
报告称:火灾中死亡的七名外地临时务工人员,皆因没有火灾现场自我救助意识,慌乱中跳楼身亡。四名成人中有年仅二十岁、十八岁的四川泸州市的姐弟胡小燕、胡小波,江西南昌二十一岁的陶凤梅、十七岁的陶平堂姐弟。尤为可悲的是:遇难者中,有一对六岁、三岁的樊氏小兄弟,和年仅两岁的刘姓小姑娘,被无知的年轻母亲包裹了被褥从四楼抛下致死。
生还的樊氏兄弟母亲曹小梅目前痛不欲生;跳楼身亡的胡小燕则是刘姓小姑娘的母亲。
附:四.二一火灾伤亡人员名单
死亡七人
陶 平(男,十七岁,江西省南昌市泾口人)
陶凤梅(女,二十一岁,江西省南昌市泾口人)
樊 聪(男,三岁,江西省南昌市泾口人,曹小梅之子)
樊 敏(男,六岁,江西省南昌市泾口人,曹小梅之子)
胡小燕(女,二十岁,四川省泸州市人)
胡小波(男,十八岁,四川省泸州市人)
刘海亚(女,两岁,胡小燕之女)
受伤四人
曹小梅(女,二十六岁,江西省南昌市泾口人)
马爱仙(女,三十六岁,江西省上饶地区人)
张 萍(女,三岁,马爱仙之女)
周玉理(男,五十五岁,江西省广丰县人)
注:一.陶凤梅与陶平系堂姐堂弟关系
二.樊聪与樊敏系弟兄关系,是曹小梅子女
三.胡小燕与胡小波系姐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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