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董建华先生:
香港学者徐泽荣母亲曾桂友女士,最近托人自广州带来一封致您的信,及徐泽荣判决书的复印件,委托我转呈给您,敬请查收。
徐泽荣博士是开放杂志的作者,也是我多年的朋友。他于二○○○年六月在大陆被捕后,我和他的许多朋友都极为关切。开放杂志先后于去年五月及今年三月报导评论他的案子,发表了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徐的母校)的声明及国际三百余名学者给江泽民主席的信。一致认为,将收集半个世纪前的韩战资料,定为泄露国家机密,是明显的违反学术研究自由的权利,并对徐泽荣的人权保障与审判公正,提出质疑。徐母也认为判决“极其不公平”,有违中国刑法规定。
按照一九九○年九月中国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徐泽荣收集的朝鲜战争资料不仅超过三十年,而且国家对该资料也未作特殊规定,他有权视为解密资料加以使用,包括进行学术资料的交流,这既不属泄密性质,也不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其实,多年来,关于韩战,中国大陆已出版了许多书籍,提供了闻所未闻的内幕,皆不涉及违法,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实。
至于在深圳出版图书的“非法经营罪”更不能成立。多年来,香港人与深圳人合作印刷出版业务,已是香港产业转移内地的重要组成部份,其中虽然有部份业者经营手续有欠完备,但也不致于受到刑事处分。何况徐泽荣没有出版任何违禁书刊。
因此,我认为,中国司法当局指控徐泽荣的犯罪事实,既无法律根据,也没有“对国家安全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事实依据。对他判以十三年重刑,显然是极不公平的。徐博士对判决已提出上诉。
徐泽荣案件已在海外和香港知识界引起广泛的震动,他们对日益频繁的与中国的文化学术交流中的个人安全感到忧虑。
先生就任第二届特首时,郑重表达为香港市民服务的热忱,令人感佩。特恳请您,特首先生关注香港永久居民徐泽荣博士的案情,并给予适当的协助,以期徐博士得到公平的法律待遇。为香港特区维护中国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精神,提供一个范例。
谨此陈情,恭候赐覆。
开放杂志总编辑 金钟谨呈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香港
徐泽荣判决书摘要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发出。公诉机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泽荣,又名高卫国,男,一九五四年一月十四日出生于湖北武汉,四川荣县人。捕前为香港亚洲科学出版社社长、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中山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兼职副研究员。因涉嫌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非法经营罪,于二○○○年六月廿四日,被刑事拘留,同年七月廿九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广州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提起公诉时间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八月七日不公开庭审,被告及辩护人黄恳儒出庭,有各项证据材料,包括被告的供认和亲笔供词在卷
。现已审结。
法院认定,被告明知《抗美援朝战争的经验总结》和《朝鲜战争敌军资料汇集》的重要价值,属我军尚未解密的绝密级文件资料,向境外非法提供,已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此外,被告非法出版活动经营额达三十三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辩护人辩护意见亦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判决:被告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苏仁彦:徐泽荣案内情
徐泽荣的罪名只是幌子,护罪的真正原因是他发表文章泄露
中共支持东南亚共产党叛乱的历史,中联部指示要教训他。
香港居民、牛津大学博士徐泽荣最近被深圳中级法院以泄露中共韩战机密和非法经营出版被判刑十三年,海内外都感到很诧异。因为有关五十年前中国参与韩战的决策早已不是什么国家机密,以此定罪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而且又判得这样重,令人更难以理解,不免使人怀疑案件背后另有内情。
中共恼怒马共电台曝光
据一位北京外交部人士透露,徐泽荣案的判决书完全是一个幌子,他获罪的真正原因是在海外发表的一篇文章,得罪了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主事的人说“要好好教训教训他”,并怀疑徐泽荣是英国军事情报局六处的间谍。徐泽荣惹祸的文章发表在去年六月最后一期的香港《亚洲周刊》,题为《马共秘密电台湖南曝光》,该期《亚洲周刊》六月二十六日出版(发行稍早二、三日)二十四日徐泽荣在广州家中被捕。
徐泽荣是该年五月在偶然一个场合听说湖南益阳岳家桥四方山有一个原马来西亚共产党的秘密电台,遂在五月二十六日到原地考察了两日,参观遗址,拍了不少照片,还访问了一位电台退休人员。徐泽荣在这篇图文并茂的采访记的结尾写道,“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列车将我和随身携带的勘查资料平安地送回了广州。马共电台遗址终于被一名关注它达三十年之久的,专治中共涉外军事史的学者正式发现和确证,逐渐走出历史的迷雾。”
据悉,中共支持东南亚共产党叛乱虽然早已是陈年旧事,海外报导甚多,但中共从未公开承认过,而且至今仍视为不可见人的机密。现在徐泽荣首次证据确凿加以报导,触动痛处,中共有关方面便极为不快。而且北京历来信奉“外交无小事”,在徐文发表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已安排该年底访问东南亚(老挝、柬埔寨、文莱),中联部认为徐泽荣此文有意破坏中国与柬南亚国家的外交关系,企图煽动东南亚右翼势力反华反共。因此将徐泽荣拘捕。当时一位知情者以为,一旦江泽民东南亚访问归来,徐泽荣可能会获得释放。
徐早已受国安部监控
令人费解之处是,如果中共真以报导马共电台事教训徐泽荣,亚洲周刊六月二十六日出版,何以徐二十四日便已被捕?
据悉,负责徐泽荣案的是中共国安部反间谍组,早在这之前徐泽荣已受到国安部严密监控。据悉因徐泽荣研究韩战历史,在海外常发表有关中共军事外交内幕的文章,加以他在牛津读博士,常往返香港与英国之间,中共方面怀疑他有外国情报机关的背景。
一九九九年徐泽荣获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后,欲到北大教书,当时北大历史系表示已接纳,但一位副校长告诉系主任,徐泽荣是敏感人物,北大不能接收他。据说徐泽荣在被捕前已查觉他被监视,预感到会出事。显然马共电台一文的发表只是促使有关当局立即逮捕他们已盯了好久的目标。因此徐被捕后,从大陆方面传出他是英国MI-6的特工的说法。显见非空穴来风。
不过,徐泽荣初被捕时,由于缺乏证据,当局公开仅指控他自一九九三年到二○○○年在深圳“非法经营”出版书刊业务,完全没有提及后来成为他主要罪状的“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
据悉国安部反间谍组将徐案当作大案,高层多个部门多名重要人物都签了字,指示案情重大,要大查特查,但检查结果却使他们颇为失望,查来查去无任何证据显示徐泽荣与任何外国情报机关有过接触,原寄予破获一宗“间谍大案”的期望落了空,最后此案唯一的要害是要惩罚他对马共电台的泄秘。
意外发现韩战资料,从而入罪
不过使当局相当为难的是,马共电台文章因中共对此段历史讳莫如深,而无法以此起诉徐泽荣,否则越描越黑。一个偶然机会给他们提供入罪的方便,原来徐泽荣九二年初向韩国战略研究所所长洪晟泰提供他从私人处获得的中共五十年代出版的内部资料《抗美援朝战争的经验总结》和《朝鲜战争敌军资料汇集》,获得两千五百美元报酬一事,是徐泽荣被捕后安全部搜查他家意外发现的。也是当局从徐泽荣处查到的唯一钢鞭材料。
徐泽荣出于学者严谨的习惯,与人来往信件都保存得很好,包括有关此事他与洪晟泰及他当时尚未离婚的前妻(曾帮助他把资料带到香港寄往韩国洪晟泰)的通信,中共认为这是“证据确凿”,可以此定罪。
中共一九九○年公布的国家保密法规定,国家绝密保密期限三十年、机密二十年、秘密十年,除有特殊规定外,到期自行解密。按此规定,这两份五十年代出版的“内部资料”连“绝密”级及“机密”级也说不上,而且在此之前,从无有关部门下文对这两份资料作“特殊规定”,因此应早已自动解密。但当局为了能成功为徐泽荣定罪,在审案时玩了一个花招,让广州军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临时作一个鉴定,硬说判定两材料是“尚未解密的绝密级文件资料”,等于是将材料的保密等级作事后追加,连中共当局为徐泽荣指定的律师都认为“这样砌生猪肉”(粤语,强行栽赃意),太荒谬了。
徐父是广州军区政治部文化处长
据悉中共当局原拟指控洪晟泰为南韩间谍,因为无证据而作罢。洪晟泰是南韩研究韩战的学者,徐泽荣是经他的博士导师、牛津大学教授罗森马丽 弗特介绍认识的。罗森马丽也是研究韩战的学者,与洪晟泰常有学术间的交流。如果中共为定徐泽荣的罪,诬洪晟泰是间谍,必然会引起国际学术界的轩然大波。而学者间交换资料与心得,表示一点酬答,也是很正常的事。
总之,中共对徐泽荣欲加之罪,是把早已不属于机密的研究材料,定为秘件,然后把学者间的交流活动,定为向“境外非法提供情报。”
徐泽荣二○○○年六月被捕,在广州的家人至今未能探访他,其八十六岁的老母亲曾桂友仅收到过他从狱中寄出来的两封信。
曾桂友原是南洋华侨富商的千金,年轻时爱国和充满理想,回国参加革命,一九四九年后,曾任广州中山大学党委书记,但这位革命的女儿却遭到了革命最惨烈的报复,中年丈夫冤死(徐泽荣父亲是广州军区政治部文化处处长,文革中被迫害致死),老年儿子遭遇冤案,这教白发苍苍的老人情何以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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