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绝公安解救 广东陆丰200多被拐女选择留下

今天上午,选择留下的被拐女玉秀与陆丰买主朱某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他们的夫妻关系由此合法化。像玉秀这样权益得到保护的被拐女,在广东陆丰有200多个,她们都是谢绝公安机关解救自愿留下的。

  老家湖南的玉秀今年已经35岁,她被拐卖到陆丰已有9年时间。她清楚地记得,1993年9月13日那天,她在广州增城某石材厂打工时,一不小心跌落人贩设计的圈套,当天她便被拐骗到陆丰市西南镇。人贩子用1700元将她卖给了大她9岁的朱某。

  当时玉秀在湖南已经嫁作人妻,并且生有一个孩子。丈夫得知她被拐卖的消息后曾赶到陆丰,“当时也很想回湖南,但最终打消了念头,让他一人回了家”。她说当时和丈夫离开陆丰之际,考虑到朱某当初给了人贩子1700元钱,同时为她治病、买衣等又花了不少,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朱2500元钱“补偿损失”,可丈夫只同意付给朱1400元。她一下子使起性子来,“把钱看得比老婆还重,这样的老公不要也罢”。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陆丰市公安局民警曾到朱家欲解救玉秀回湖南,但她谢绝了,并回湖南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选择留在陆丰生活。据陆丰市公安局民警介绍,陆丰市自愿选择留下的200多名被拐妇女中,有的是为了顾及自己及家人的脸面,有的则想到“生米煮成了熟饭”,将就过活算了,也有的被拐女发现陆丰的生活条件比老家要好,干脆留下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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