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对法轮功学员增加六项控罪

16名分别来自瑞士及香港的法轮功学员今日在西区裁判处过堂,除早前被警方指控“阻碍公众地方”和“..行为可能在公众地方引起阻碍”等两项控罪外,今日检方临时对个别学员加控六项控罪,包括阻差办公、袭警等。

今天早上,西区裁判处审理有关16名法轮功学员于3月14日在中央驻港联络办公楼门前静坐绝食,后被警方使用过多武力强行搬走并予以拘留及起诉的案件。16名法轮功学员出庭应讯时都显得相当平静。

检方维持“阻碍公众地方”和“..行为可能在公众地方引起阻碍”等两项控罪,指控学员拉的5乘10尺横额对公众可能造成不便及危险,同时指控学员静坐绝食行为阻碍公众地方。

一百多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昨日在遮打花园举行静坐请愿行动,并要求港府撤销对16名学员的控罪。但检方今日反而对个别学员加控六项控罪,包括指控香港学员在公众地方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及在警察局停车场内袭警翌等新控罪。

各学员均可保释,但外国学员的保释金额提高至2000元,法官裁示四名瑞士学员交付2000元保释金,并获准离境,法官指出,若不让四名瑞士人离境不但不公正,而且有损香港形象。至于香港学员,其中八人各交付保释金1000元,且可自由出入香港,另外四名学员未有加保,所以不可离开香港。案件押后至6月17日再审,预计审判会有十日,到7月2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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