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理论真正创新的部份,只有“一国两制”,而这个一国两制在理论上是反马列主义的,在逻辑上是悖论。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教训时,指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必须打碎,而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二者势不两立,岂能并存。
列宁在“论国家”中进一步提出经典定义:
“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
一九一七年俄国二月革命之后,有过一国两制并存的短暂时期,但议会民主制政府很快被专制的工兵苏维埃吞掉。
显然“一中”也好,一个国家也好,不可能有两个阶级压迫的工具,既存在极权专制,又存在民主制度,两者哥俩好,互不侵犯,互不干涉,水乳交融;而且只能是大吃小,不可能小吃大,因此邓小平说“五十年后也没必要再变了。”
邓公没想到江泽民铁腕淫威下,会变得如此之快。江泽民被万人请命中南海吓了个心惊肉跳,仓促决定,草率发难消灭前国家主席王震、公安部长王芳、体委主任武绍祖曾表扬、主持,发展了七年的法轮功,以及大陆蓬勃发展了二十年的15种气功。
于是允许健身自由从1999年7月20日起成了香港、台湾与大陆政权的根本区别,自由民主与极权专制的分水岭。
董建华政府在法轮功问题上万难从命江泽民的原因就在与此。江氏一国一制压力之大,可从董特首被挤兑得说“多多少少有点邪”到挠尽头皮,难立恶法,可见一般。终于由香港警察创新出抡起猪八戒倒打的钉耙,要“起诉法轮功”,从此董公便咬定牙关、跨越雷池,彻底放弃与台湾类同的民主法制而与江泽民的假公济私恶法相趋一致。董氏如此放胆我疑心是江氏挺董连任的交换条件之一,至于其它条件,如欲立反颠覆法等项,香港以后的隐性变化会作出说明。
在天安门广场十几个国家炼习法轮功成百上千的中外人士在暴力抓捕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到了香港变成了飞脚踢伤警察胸口,利爪抓伤警察手臂的少林腿,鹰爪力飞脚的高度超过跆拳道。这种“创新”实在出人意表,从照片上看四、五个警察挟脖子,掐上唇,点人中穴的功夫看,英国绅士训练出的西式警员似乎不精此道,也没有大陆同行的泼辣、歹毒,我怀疑是江家朝廷大内高手,变相的港警英雄好汉。江泽民有言:“就是不怕上访,来多少抓多少,国家训练这么多武警就是干这个用的”。
大陆警察两年半为镇压法轮功,累得贼死,丧尽良心,却被香港警察抢了头功,把被迫害者家属在美国起诉大陆访美负责官员,倒转为掐人点穴警察要起诉被抓捕的弱势公民。倒打一把,扭转被动,一举把香港推入一国一制强权怀抱,更把真正与大陆不同制度的台湾永远推出和平统一的轨道。
且不管动手掐穴、恶人先告状的港警是何变种,都会得到江泽民的超过大陆警察的物质奖励,因为这些鹰犬的厚黑学创新在实践上证明了一国两制在国家理论上及哲学、逻辑学上的悖论,也把邓小平做给台湾人看的香港样板一耙打烂,一举打倒了邓小平创新的一国两制论,为江泽民全不退的三代表论夯实了创新贡献,这虽然是650万上了贼船的香港人的大不幸,却是对台湾两千几百万公民的大拯救,因为江泽民再也甭想寄希望于他所极其疼爱的台湾人民了。
小人物也能干大事,历史让大内高手雌雄鹰犬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却可以容许极权与自由两种阶级压迫的工具即中共口头禅“一中”共识与鸦片统一(压骗统一)策略送了终,从此邓牌一国两制被香港警察实践上证实了理论上的不成立,而更荒诞不经的三代表论却可升帐坐殿,永保江家全不退或不全退的家天下永远姓江。至于对台湾陈兵叫阵,不过江氏与大陆军方演双簧,是仇美的江家法宝与谈判筹码,江氏自称:“一堵朽墙,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坍塌”,如此脆弱政权危机四伏岂堪一战?又怎敢孤注一掷?分化利诱,拣便宜则可,相当于100个台湾的领土都奉送了老毛子俄国,江家父子谁会抛开眼前刚到手的荣华富贵、还没坐热乎的第一把金交椅,还有别在裤腰上的国库金钥匙去为占领小小台湾去玩命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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