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女”又怎么了,何必大惊小怪

我想新华社记者多少有点大惊小怪,这也能算新闻?您再向法院大院看一看,里面凭关系进去当法官的还少吗?

苏北一个基层法院(包括派出法庭)共有法官一百余人,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生只有一人,虽然还有许多手持夜大文凭,含金量我不说您也知道。这些人有几个不是凭关系进去的?平头百姓能进到那里当差?那进去的都是当地有头有脸人物的“姑舅皇亲”。

女”又怎么了,“舞女”难道就不是人?说“舞女”不懂法律条文,这在法院又能算得了什么呢?前年不是有个中级法院副院长向人大汇报工作时,把“赂贿”读成“各有”吗。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全国政协委员陈春龙都说:全国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9.1%,而审判员、助审员中大学本科毕业只占15.4%,属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则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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