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之道案例之一 编造假数字 衡阳一副局长反升官

2002-3-8消息: 湖南省衡阳县乡镇企业局原分管统计的副局长冯加格因编造假数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第四天(2001年1月20日)就得到提拔,竟然当上了以维护《统计法》为己任的衡阳县统计局局长。衡阳县委书记谢恒斌解释说,冯加格“资历老,能力强,懂统计”(新华网湖南频道2002年3月1日报道)。

  我们先来看看冯加格是如何统计乡镇企业总产值和乡镇企业利润总额的。

  湖南省1999年底出台了“以乡镇企业效益考核为中心,总产值不计分”的乡镇企业考核新办法。于是,冯加格在上报1999年度衡阳县乡镇企业年报时,便将全县乡镇企业的总产值由156亿多元调减为146亿多元,将全县乡镇企业的利润总额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了5.4亿元,还将与利润相关的营业收入加大了3亿元。

  由此可见,冯加格的统计“原则”就是,什么数字有利于“考核”,有利于出“政绩”,他就可以统计出什么数字。数字在他嘴里就像是个气球,要大就大,要小就小。

  像冯加格这样拍一下脑袋就能得出统计结果的统计“人才”,真是打着灯笼也难觅到。衡阳县对这个“人才”如获至宝,相当珍惜,宣布给冯加格行政警告处分只有4天时间就把他升迁到了县统计局局长的交椅上。多么迫不及待,多么“专业对口”,多么“功过分明”(这里所说的“功”是指冯加格为衡阳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做出的不可磨灭的“成绩”)。

  一个能体现有些领导干部统计“原则”的统计“高手”,一个善于给统计数字“灌水”的“水手”,一个能为地方领导干部“创造”出“政绩”的“能人”,把这样的人提拔上去,是不是为了更好地为下一步的“数字出官”打基础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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