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豪的下场

牟其中、禹作敏、史玉柱、吕梁……这是一连串曾经震耳欲聋如今黯然失色的名字。他们曾经是中国富人的代表,甚至获得过“中国首富”的荣誉头衔。但是后来呢?下狱、自杀、破产……这些富人的下场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里面有没有什么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呢?

  中国富人是指什么人?最近一份见诸媒体的报告把富人阶层定位为“高收入阶层”,也就是年薪在3万元左右的人群。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这些高收入阶层只能勉强住在北京四环路以外的经济适用房。而北京如此多的豪宅公寓五星级酒店都住着什么人呢?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了解到普通市民心中公认的富人一般的身家至少要在上千万元左右,而且他们虽然对富人抱有显而易见的不平衡心理,但多数人对富人的生活充满好奇,并且极想知道富人的成功秘诀。

  同时,在采访中,部分有识之士感到是提醒中国富人的时候了。他们列举了大量老一代富人的不幸结局或者说惨痛的失败。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问题是近几年国内出现的富人富命比秦始皇的霸业还短。秦王朝还好歹支撑到“二世”呢。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在分析了部分“出事”富人之后,发现这些“出事”的富人大致可以分为8个类型。

  第一类是“赖昌星”类

  赖昌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一起走私案的直接策划与领导者,他和他的同伙大肆走私原油、汽车、电子产品以及原材料,数额高达66亿美元。这类富人致富手段除了胆大妄为以外,还有一条就是手中要有权力。这类“富人”如果不是东窗事发,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聚集了多少财富!多行不义必自毙,可怕的是这些“富人”已经学得猴精了,他们早早给自己打点退路,在国外买房买地,妄图靠着不义之财颐养天年。由于这类人本身一般与权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这类人的致富秘诀就是一个字“贪”,一般来说,只有手中有权力的人才有更多的机会贪赃枉法,而且因为机会多,熟能生巧,所以这一类型的富人“致富”手段越来越高超,胃口也越来越大。

  第二类是“刘晓庆”类

  刘晓庆自称是亿万富姐。但是“美人迟暮”,屡屡传来因欠款纠纷而招致法院强制拍卖其豪宅的消息,虽然她本人“一哭二闹三上吊”,但是法院该强制执行还是强制执行了。可怜的是她的八旬老父,晚年受此刺激,竟撒手人寰。唉,不是当年风光的时候,房地产商跟着上门送她别墅!也不是风头正劲的年月,据说在家乡办点什么事,都跟“元春省亲”似的排场--甚至听说有过警车做仪仗。这类富人失败一般失败在“虚荣”和没有“自知之明”上。

  第三类是“陈旭然”类

  陈旭然红颜薄命,生前是一主持人,死后才发现她不仅有豪宅还有巨款。如果她不是意外被害,可能谁也不知道她怎么会有那么大一笔财富?凭着她做主持人的收入,怎么也不可能成为这么一个“富妹”的。那么她是怎么敛财的呢?据说和一位官员有关。有人给她罩着!当然随着美人香销玉殒,那位官员也被正式罢免了。但是那传闻中的3000万财产足以让陈旭然跻身中国富人之列了。中国究竟有多少个陈旭然呢?没有人知道。这类人一般是靠结交权贵,从而获得致富的机会,而且一般他们比较有自知之明,一旦可能,就移民海外,希望以这种方式来开始新生活。他们在生活中绝对不会像刘晓庆这个类型似的,有事没事就嚷嚷自己是天下最有钱的人。这类富人隐藏比较深,因为他们的安全需要“后台”的稳定。对这类富人来说最大的危险实际不是谋财害命,而是反腐败的力度。

  第四类是“牟其中”类

  曾有“中国大陆首富”之称的牟其中因犯外汇诈骗罪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与牟其中案可以合并同类项的另外几桩数额惊人的诈骗案件在这里有必要重新提一下,比如1992年3月发生在延边地区的宇全公司(韩玉姬)集资诈骗3.62亿元;1994年,案发北京的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沈太福)诈骗案,总额高达10亿;而且1995年11月在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新兴事业总公司(邓斌)集资诈骗案,总额达到32个亿。当然这些人在被最终“纠”出来之前,都是“富甲一方”的人。

  “赖昌星”类更多的是以权换钱,而“牟其中”类则是反过来,以钱养权,再借权生钱。所以说许多诈骗之所以能够得手,与一些地方的执法力度以及执法环境有关。许多诈骗分子往往上交权贵,下结亲信,平时出手阔绰,挥金如土。如集资诈骗3.62亿、挥霍1.7亿元的特大诈骗犯韩玉姬,在被判死刑之前曾是著名的“优秀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吉林省私营企业协会的副会长”。这些人能量很大,关系“通”天,一旦有动静,耳目立即通风报信,以权压法,以情徇法,使司法机关障碍重重,阻力极大。

  第五类是“禹作敏”类

  禹作敏是天津大邱庄的致富带头人。他成功以后,派头大得难以想像。地县一级的组织,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用封建帝王的那一套来“统治”大邱庄,在大邱庄说一不二。大邱庄的百姓,虽然很感激他,但却像敬神灵一样敬他,也像怕魔鬼一样怕他。禹作敏俨然是一个割据一方的诸侯,直到发展到公然对抗国家司法机构,最后禹在狱中病故。“禹作敏”类的富人在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村比较常见,他们不但搞一言堂,有的甚至缔结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欺男霸女横行乡里。

  第六类是“史玉柱”类

  史玉柱和刘晓庆、禹作敏这样的类型存在巨大的不同,我们可以认为刘、禹所受教育不够,有自身的局限性。但是史玉柱不一样,他是软件科学硕士,应该说他算是第一批“知本家”吧。史玉柱走运的那两年,是1993年和1994年,巨人集团仅靠卖中文手写电脑软件在1993年一年的销售额即达到3.6亿元,成为中国第二大民营高科技企业,史玉柱成为珠海第二批受重奖的知识分子。

  然而,好景不长,1996年,由于巨人大厦“抽血”过量,巨人名存实亡。当然,现在史玉柱又决定东山再起,不过前途如何还是一个未知数。“史玉柱”类的最大问题在于过于乐观地估计形势,自我膨胀,导致成功了一半就断气了!

  第七类是“胡志标”类

  红红火火做“标王”,结果哗啦啦说倒就倒了。也许很多人认为胡志标的问题在于过分地相信中央电视台,一个有远大前途的企业被电视台毁了。其实--胡志标当初就是靠在广告上敢于投入取得成功的,问题在于,成功以后,他将这些偶然的东西上升为必然的规律,打算就这么照此办理。结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然胡志标也好,还有秦池也好,他们的失败也有媒体的一份责任。在人家好的时候,有些媒体不负责任给人家吹得天花乱坠,人家遇到问题和困难了,好多媒体又联合起来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结果是釜底抽薪,使这些名噪一时的企业厂家公众形象一落千丈,几乎丧失了“生还”的可能。

  第八类是超级庄家“吕梁”类

  吕梁从组织资金进入企业筹划重组,到在二级市场控盘指挥,再到直接通过新闻舆论为自己造势,身兼三大角色轮转自如--他是中国股票市场上三位一体的“超级庄家”的典型代表。如果没有世纪之交“中科系”股票的雪崩,45岁的吕梁可能仍然选择往昔的角色:在国内证券投资的小圈子里名气很大,而在社会上却尽量低调,免为人知。

  据说吕梁本属文化人出身,80年代中期从河北进北京后一直是自由撰稿人。从90年代前中期开始,吕梁沉寂下来,不再以文人身份在媒体上曝光了。他自己的解释是从此下了海。据吕梁事后透露,他所组织的“超级豪赌”前后共动用资金7亿多元,而且参与此轮豪赌的还有一些“北京机构”。那么像吕梁这样的富人,住着别墅,操纵着股市,他们是怎么干的呢?在吕梁这件事情中,可以有很多个角度分析,但是有一点是不能怀疑的,就是吕梁深深地知道利用媒体的作用。否则很难想像一个自由撰稿人出身的文化人能有那么大的号召力,能在股市上呼风唤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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