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的工具
1997年,孙小婷还是昆明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刚刚跨入14岁。暑假的一天,她的同学陈红约她和王洁到工人文化宫的一茶室喝茶,言谈中,颇有社会经验的陈红跟她和王洁神秘地吹起了到高档宾馆卖“处女”的事情,说有些大老板有钱得很,特别喜欢找学生玩,她就认识几个卖处女的朋友,一次可卖得2万元。半个月后,陈红再次找到孙小婷,问她愿不愿意,心已乱了的孙小婷迟疑再三后答应去看看,不谙世事的孙小婷在这个电话的召唤下,走出了她人生的错误一步。
这是一群主要由学生组成的“网”,分布在昆明10多个学校,有初中生、高中生、中专生、职高生,最小的13岁,大多都是16-18岁的。这些少女有的学习还很好,有的甚至还是共青团员。她们在社会上“混得很开”,可以经常到四星、五星级宾馆去耍,不时有老板开车接她们去吃饭。
罪恶的“需求市场”
据一位审判员讲,在法院庭审中,这10个涉案少女几次痛哭失声,她们的家长也泪流满面,场面十分让人沉重。有细心的人注意到这10人中有2个少女还穿着校服出庭,有一位少女的胸前还别着团徽。
是什么让这些涉世未深的学生走入迷途、走上犯罪道路的呢?在法庭上,几乎所有的律师都在问这个问题。
从显示的案件资料来看,“他们”是一群“有钱有势”并且有“特殊需求”的人。如果不是“他们”要“小的”、要“学生”,不会有那么多的学生走进色情场所。据了解,“他们”除了宾馆老总、旅行社经理、公司董事长之外,还有政府官员。除了本地大款外,还有外地大款,年龄从30多岁到50多岁不等。
一位涉案的中学生说,在进行交易前,嫖客一般都要问问年龄有多大,是哪个学校的。为了让嫖客满意,这些不满18岁的少女往往都要把自己的年龄说小一点,只有14岁,或者只有15岁。
据了解,仅昆明有两个宾馆的老总就先后和十几个学生发生过性关系。
在和这些学生交往中,这些“老总”很“大方”,一出手就是2000元、3000元,让这些学生觉得很“值得”。一次,一个“老总”把一个学生接到宾馆,让这个学生先洗澡,这时,手机响了,有事的他丢下500元急急忙忙走了,让这个“什么都没损失”的学生“吃了一惊”。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这些学生有的是作为“礼品”送人的,有人干脆说她们成了一些人“性贿赂”的工具。
15岁的庄衫衫的“业务”中就有两次这样的经历,一次是旅行社的老总给了她1000元,把她安排在一个五星级的酒店,与一个“讲普通话的中年男人”发生了两性关系。另一次也是一个男的付了1000元给她,叫她陪陪他的朋友……
律师们的愤怒
12月6日,当10名未成年少女站在法庭的审判台上,低头掩泣着接受审判的时候,律师们发现除了一个嫖客因奸淫幼女罪受到刑事处罚外,其他嫖客都是罚了几千块钱后便没有什么事了,这一点让他们很愤怒,一位老律师在辩护中尖锐地指出,那些嫖客都是成年人,大到总经理、董事长,小到部门负责人,他们为什么要拿钱来引诱中学生,为什么要专门盯着小姑娘,为什么不对他们进行重处?
这一点审理此案的法官也深有同感,庭审后,一位法官说,从此案来说,光有未成年人站在审判台上是不公平的,这会对她们的心灵带来再一次伤害,因为他们有钱,他们可以玩弄少女,因为他们有钱,他们可以逃避制裁,依然在社会上“潇洒”地活着,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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