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腐败划得来

我这人的心理特阴暗,总觉得有权不搞腐败划不来。你想想,一个人掌权也就是那么几年、几十年,不贪点,不腐败点,不为自己着想点,一旦没权后,谁理你。可有人会说,搞腐败,一旦败露,等待的将是国法的严惩。我笑有这种想法的人思想小儿科,不信,你听我道来:


安徽省阜阳市天方化工农药厂的厂长兼书记朱文平把工厂搞得处于半停产状态,工人下岗。朱文平采用欺骗手段,冒领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保证金8万多元。事情败露后,朱文平只是得了个撤消行政职务、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贪污、诈骗8万多元,只得了个处分,要是一般人去抢劫、去诈骗8万多元,不说给砍了脑袋,起码也要判个无期,或者20年徒刑什么的,你说这有权搞腐败划得来划不来?其实,朱文平的贪污只是小菜一碟,不足为奇。广西省钦州市原市委书记俞芳林贪污受贿214万元,而且认罪态度不好,也没有立功表现,只是判了个无期徒刑。四川省原交通厅厅长刘中山贪污400万元,也只是判了个死缓。从这几个活生生的例子来说,你便会懂得我说的话没错吧!也许你会说,连胡长清、成克杰那么大的官因为搞腐败,都给毙掉了,这搞腐败还是不保险呀。那让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前段时间,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说:我国官员腐败受查处的概率很低,查处后判刑的概率更低,各种腐败活动因“低风险,高收益”而日益猖獗。


综上所述,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有权,搞腐败是划得来的,即使腐败的事情败露,官帽、党票是可以抵罪的。还有个经验之谈,那就是:在一个人人都搞腐败的地方,你如果要清正廉洁、独树一帜,那你是绝对吃不开的。原安徽省利辛县县委书记夏一松不就是因为不搞腐败,不同流合污,不是让人给踹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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