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失业统计定义,与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定义存在明显的差异。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失业人员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在参考时期内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而根据大陆的定义,失业人员是指非农业户口、在一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比较上述两种定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大陆现行的失业统计低估了实际失业状况。
首先是大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失业率仅限于城镇,却不包括农村的失业人员。大陆是一个农业人口占70%的国家,因土地的缺乏、生产技术的提高及近年乡镇企业吸收劳动力能力的下降,大陆农村不少农民处于闲置状态。据估计,目前大陆农村约有1.5亿的剩余劳动力,他们是大陆最庞大但没有正式被统计的失业大军。
其次是大陆国家统计局的失业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据统计部门估计,大陆的登记失业率比实际失业率偏低约0.8%,以1998年为例,当年的登记失业率为3.1%,而登记失业率的人数约为660万人,即使0.8%的偏差,已相当于低估了约170万的失业人数。
最后是大陆国家统计局的失业人数并没有包括企业下岗职工。下岗是大陆体制转型过程中特有的失业现象。所谓下岗职工,是指在企业无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但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从原企业领取低于工资的生活费、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且未在社会上有其他职业的人员。目前下岗职工中,约有75%需要就业,这部分的下岗职工事实上是处于失业状态。那么,目前大陆约1100万的下岗工人中,约有820万属于失业人员。
一些国内外学者和研究人员针对以上的偏差,对官方的失业率进行了修正。他们估计,目前大陆的失业率由20%~28%不等。如美国一研究所便根据失业登记0.8%的低估计和下岗工人35%的再就业率,估计2000年的大陆城镇实际失业率为7.6%,大陆全国失业率为26%,大陆失业率高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差不多7倍。而20%的失业率,则意味全国居民家庭中平均每2.3户就有一人失业,由此可见,大陆失业情况已相当严重。
众所周知,大陆官方统计数字的公布均出自于一定的政治背景,相差7倍之多的失业率不得不让人怀疑大陆政府到底隐瞒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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