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央视新闻报导:因违反《防洪法》,建于长江中的武汉外滩花园建筑全部炸毁。电视画面上,一幢一幢外表光鲜的、似乎还是簇新的高楼大厦,轰然一声,在尘土四散中结束了曾经靓丽一时的历史。
同一个新闻节目还介绍,这些楼房在当初建设时是经过市政府批准的,因此市政府将按拆迁的有关政策,对楼内居民的重新安置给予补贴。新闻没有透露这些楼房的建设费用,也没有透露市政府将为之付出多少补贴(这些理当对纳税人保密),但从高楼成片的规模不难推测,其代价以亿元计算应该是没有夸张的。一亿元是个什么概念?是武汉市一个农业区,如一百万人口的黄陂区一年的财政收入,或几个大企业的全年税收。
影响如此巨大的,代价如此巨大的一个行政决策作出了,几乎墨迹未干,就被证明其违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却要用人民的税金来承担,而作出这个违法行政决定的市政府,城建部门,规划部门竟然没有说它应负半点责任,市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好像也没人出来主动承担半点责任。这就是我们的新闻,这就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行政决策起了点作用,吹得业绩比天还大,决策者英明正确,其旁的人也都引而为有功之臣。行政决策出了纰漏,造成重大损失,没关系,反正是全民所有制,钱都是冤大头人民的,了不起换个名义动员数百万人一人出个几十元不就结了?这样的官当得多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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