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骂人致死者被判刑一年
成都讯,四川省首例因骂人致死而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一审结案,骂人者被法院以侮辱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自诉人先某经济损失4800元。据介绍,2000年7月10日,叙永县向林乡元龙村黄金湾组召开村民大会。会上,村民黄定国借口村社干部将其家户口弄错,大肆辱骂主任周某某,继而又骂前任会计先某及其家人,且所骂言词极为污秽。先某因病未来,其妻王某便在会上向黄定国解释,可黄定国仍然继续谩骂,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王某因急火攻心昏倒在地,在场群众见状即将王送往卫生院抢救,次日晚,王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高血压病引发脑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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