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万大陆妹赴台卖淫

大陆妹在台卖淫风气日盛。据高雄市警方初步估计,现时最少有二万名大陆妹以“假结婚”方式到台卖淫,以每人每次接客二千五百元新台币(约六百廿五港元)、每天至少接客十人、每月最多接客廿五天等数据推算,台湾嫖客每年在岛内花在大陆妹身上的费用,高达一千五百亿元(约三百七十五亿港元)。

东方日报报道,高雄市警察局去年为了严厉扫荡大陆妹,特别根据警政署遣返大陆妇女案件数目、应召站名册等资料,做出一份有关大陆妹到台卖淫的调查报告。

负责警官钟国峰指,大陆妹在台卖淫已达泛滥程度,不少是爱滋病及性病带菌者,但台湾男人却还是趋之若鹜,更对好此道者大力推介,不仅令台湾健康问题亮起红灯,而台湾嫖客在岛内对大陆妹花费的金钱,更对经济造成严重危机。

报告推算,每名大陆妹每天可赚二万五千元新台币,每月可赚六十二万五千,一年可赚七百五十万,亦即二万名大陆妹每年在台湾嫖客身上赚取近一千五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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