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结婚难,开结婚证明更难
最近大家都很喜欢对照北朝鲜,可是中国有一件事情更滑稽,就是结婚证明。以前结婚要单位开证明,现在社会情况变了,随着各种各样企业单位的出现,国有、私营、集体、挂靠、外资、个体各类公司林林总总,印章式样也开始五花八门,有圆的、扁的、方的、三角的,越来越难以确认这些单位、部门印章的真伪和效力了,看起来自己刻个胡萝卜就能给自己证明了,但是你又真少不了这个。
比如在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中心不能开具婚姻介绍证明,便找不到地方给开结婚证明,这算什么事情,要碰到感情不稳固的两人,黄花菜都凉了。失业在家想结婚干脆却找不到单位开证明。如果户口在街道居委会,有的居委会大妈会用不熟悉你的个人情况拒开证明,这又没则了;有的居委会倒没说不给开证明,但要你出示失业证这证那证的,要你跑好几趟。有的单位录用人的时候要求其签订合同,规定在该单位工作期间不准结婚,拿不到单位证明的大龄青年只好偷偷地以待业青年的名义到居委会开了证明。一些农村居民申请婚姻登记,想村居委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村(居)委会要当事人先缴纳3000元~5000元计生保证金,以及“外嫁女”户口迁移押金,才给予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给婚姻当事人造成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本来这个单位证明是要防止重婚的,可是现在几万人的国有企业是单位,三个人的小公司也是单位,使得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可靠性降低到可笑的程度。你说滑稽不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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