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湖北少女"出租"十余省市卖淫

今年6月29日,湖北十堰警方对六堰一家发廊进行常规检查,意外发现店内一名卖淫女是店主从湖北丹江口土关垭镇一家路边店租过来的,租金是每月1400元。7月6日晚,公安干警一举捣毁了土关垭镇几个卖淫窝点,抓获湖北十堰阳光酒店店主李萍和他的哥哥低旺酒店店主李明德。

  经过半年深入侦查,警方才发现,湖北十堰土关垭镇对外出租卖淫少女的路边店共42家,形成了以李明德为首的12个容留,胁迫、出租少女的恶性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一部分人专门到鄂陕两省交界处的边远山区以招工为名,诱骗12到17岁的农村少女到湖北十堰土关垭镇。一部分人专门负责强迫少女对外出租,护送少女抵达租借地,形成了一条龙的犯罪体系。少女一旦受骗,落入虎口,就无法逃脱,凭这些人宰割。

  据了解,一年之内,先后有近300名受害少女被这些人出租到全国十余个省市自治区从事卖淫活动,仅李明德团伙就出租少女75批,142人次。最远的少女们被出租到了西藏!他们为了钱不顾一切代价,把少女们当工具一样借来借去。

  以李明德为首的犯罪分子出租少女的价格一般为每月1200到2000元。这些钱,全部被犯罪分子独吞,仅李明德一人,去年就靠出租少女获利20多万元。受害少女每月最多能从这些人手中领到区区三百元钱,有的一分钱也拿不到。可是,他们却受到非人的待遇。有名少女一天最多被迫接客14人,她们中的许多人染上性病或怀孕。

  专案组工作人员分析“6.29”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以十堰土关垭、浪河为中心,向全国各地辐射,地域之广、涉及人员之多是历来罕见的;第二是受害少女人数之多,年龄小;第三是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这些犯罪分子手段极其残忍。有的完全丧失了人性,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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