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就是收费?

天津一部门,不论汽车有关指标是否合格,均在检验结果中出示为“不合格”,而只要你在交齐有关费用,又不论你是否愿意调试修理以达到合格要求,都盖上“合格”大印予以放行!

本来十分必要的汽车年检,就这样被某些人某些部门简化成了简单的收费!在他们看来,管理就是收费,收过费了,也就管理了。只要你交足了钱,我就予你方便,什么原则,什么标准,全抛在了一边。相反,如果你不交足这些钱,他就会举起“管理”这柄权力的“利剑”,一纸年检不合格,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年检部门都这样把自己的“管理”权力等同于收费谋利。但这一事件所披露出来的问题,也正是现实生活中许多“管理”行为所存在的一个共同特征!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为着自己小部门的利益,更或因极少数人的腐败,竟然打着冠冕堂皇的“管理”旗号,大行收费之实。其危害性已不可低估!

这种行为的结果,便是管理职能的全面丧失。该管的事没管,该做的事没做,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无疑,正常的社会生产经营秩序就会乱套,不是这里事情不顺畅,就是那里出是非。就拿汽车年检来说,如果汽车的某个关键性的指标因年检的如此糊弄而未被发觉,日后就可能酿成车祸。如果尾气超标而仍然被年检合格,汽车尾气便会污染大气,危害社会公众。

近日有媒体进一步披露了几个月前广西南丹矿井特大安全事故的内幕。在南丹,大大小小的私营矿主想要进入矿山开矿,必须首先得到富源公司的许可,富源公司则是南丹县政府的一个从事经营活动和捞钱的代表。富源公司在包出探矿权后,放松了对六家企业的管理,只管坐地收钱。由于缺乏管理,探矿很快变成了疯狂的盗采,终于导致“7·17”矿难的发生!

实际上,有关职能部门的只收费不管理,导致的不仅仅是这种直接的危机四伏,其社会影响也极其恶劣。只收费不管理,说白了也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损害的是国家政府部门的信誉,加大了社会经济运行成本,实质上就是误国误民!而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当面对有关部门的这种“管理”,要么敢怒不敢言,要么自认“花钱免灾”,而在心底里,则是对有关职能部门深深的不信任!

管理即服务,而不是什么收费!在我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只收费不管理或疏于管理的问题,关键是应把管理权力所“捆绑”的“收费”权力剥离开去,使管理变成一种“无偿”的服务,这样,便去除了“管理可以收费”这一合法的外衣。(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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