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征事件”的严正声明

笔者认为,最近网上的热点论题“吴征事件”已经不再是对具体事实真相的纠缠问题,而是在今日之中国,还有没有真实与伪装、正义与邪恶的区分标准问题。

如果证据确凿、并且在全世界的华人圈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欺骗行为,都没有得到任何处置,不管它欺骗本身的危害性有多大,这都必将对中华民族的未来造成伤害:它只能鼓励中国现已十分严重的欺诈行为愈演愈烈,吸引更多的无耻之徒在华夏大地更加肆无忌惮地继续行骗;它只能表明如今中国的任何事物都已经彻底被强权势力所主宰,已经没有揭露伪装、铲除邪恶的勇气和力量。

如果说“新浪网”11月30日的通告只是想“以斜压正”,如果说吴征12月3日接受媒体采访还只是在“装傻充愣”,那么,12月12日吴征给多维网的回函声称,对“这次持续并存组织的做法,我无兴趣给予其不配有的重视”之言,说明了什么?它说明,一个恶劣的大骗子,居然可以置整个中国人民的质疑不顾,倒成了“正人君子”!

有几个骗子,并不可怕;让他们骗成功了,并不可怕;他们骗成功了还狡辩,也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骗子对人民正义的怒吼还倒打一耙,居然整个社会对此却奈何不得?!

天地良心!人世间的公平和正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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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未发过任何有关“吴征事件”的任何评论文章和网络贴子,但今天却已忍无可忍。我相信,广大中国网民也都已经忍无可忍。在此,笔者严正申明:

1)对曹长青所作的总结性文章《对吴征的六点质疑》,吴征先生必须一一作出全面的回答,并在“新浪网”上公布。如果吴征先生承认自己确有欺骗行为,必须在“新浪网”公开道歉,道歉书要公布在“新浪网”首页的显著位置;

2)如果吴征先生承认自己确有欺骗行为,并已在“新浪网”公开道歉,那么说明控制“新浪网”的“阳光四通”集团在“吴征事件”这一问题上起到了助虐为纣的作用,所以“阳光四通”集团也要以集团的名义,公开向广大网民道歉;

3)如果吴征先生和“阳光四通”集团继续对以上正义要求置若罔闻,即便中国政府部门不采取行动,广大网民也完全可以采取合法手段对他们的欺骗行为予以报复:不排除会有人将“新浪网”首页广告客户的所有E-mail地址公布在所有论坛上,让所有网民大量地给这些E-mail地址持续发送“不要与骗子为伍”的图形文件--让“阳光四通”集团控制的“新浪网”丧失广告客户不应有的支持。

笔者给予吴征先生和“阳光四通”集团10天的思考事件。截至到12月23日,如果吴征先生和“阳光四通”集团仍然没有任何答复,那必将是逼迫网民采取行动之时。

最后,笔者公布自己的姓名地址如下:赵平波,115A Sackville Street, Toronto, Ontario, Canada. 笔者对以上声明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迎接“阳光四通”集团公司派人来调查。

赵平波(pbzhao@yahoo.com)2001年12月13日
笔者欢迎媒体转发,希望网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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