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铭:中国高层官员腐败“进入高峰期”
有关中国省部级官员纷纷中箭落马的内情,最近由国家宣传机器系统披露,不免令人讶异,因为这类消息在以往对传媒而言都是讳莫如深的。但细想又不觉得奇怪,当局如此高调渲染,无非是为了向外界展示反腐成果、安抚民心、宣示“既打苍蝇,又打老虎”的理念,或者还带有对其他官员警告的意味,以及对自身危机意识的呼应。不过,反过来也印证了两个现象∶北京反腐,越反越腐;重罚之下依然有勇夫。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在以加数级上升
中国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在以加数级上升。这已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
实。例如,
1998年,省部级官员12人被查办,其中有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受贿案、广东省人大副主任于飞以权谋私案、河北省人大副主任姜殿武违纪违法案、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纪违法案等。
1999年查处省部级官员17人,其中包括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以权谋私案,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索贿受贿案等。
及至2000年,省部级以上官员被送上法庭的已达22人,其中包括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昌典和副市长王式惠失职渎职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周文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湖北省副省长李大强购股牟利案、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徐鹏航、全国纺织总会会长吴文英贪渎案等。
而在今年1到10月,中共纪律检查和监察部门共查办和处分了省部级以上干部21人;其中,从9月26日到10月22日,前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即有4个省部级高官落马。例如,9月26日,云南省长李嘉廷、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被中央同时通报,并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等待法律的惩处;10月10日,辽宁省副省长、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被审判机关一审判决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10月22日,备受外界瞩目的中国公安反腐第1案一审判决∶收受远华案主角赖昌星数百万元贿款的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被判处死缓。
在今年余下的时间,也许还会有数位省部级高官被打入另册。中共在职的省部级官员约1,500左右,蛀虫的比例不会太少。象日前披露的广东省交通厅涉及数千万赃款的贪污受贿案,现在只查到正厅级,再深入查下去难保不会有省级官员露出马脚;除非是当局不希望太多贪官集中曝光,或者某些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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