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时许,旁听席上便座无虚席,检察机关指派了省检察院的“全国十佳公诉人”周益频等出庭担任国家公诉人。从昨日上午9时30分到下午5时30分长达近8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对李玉书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指证。成都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玉书在1996年至2001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利,索要和收受行贿人人民币816万元,凌志IS200型轿车和马自达929轿车各一辆,劳力士手表一只;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玉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收入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78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触犯了《刑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此案案情重大,审判长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三问问哑李玉书
检方指控,李玉书涉嫌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昨日,公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就指控李玉书的6个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举证和质证。一开始,被告人李玉书“避重就轻”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狡辩,当公诉人列举出大量证据时,李贪官垂头无法自圆其说。
公诉人指控,1997年4月,李玉书在成乐指挥部已与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合同后,却中止合同,将成乐高速工程设计和交通安全工程交给四川京川交通工程公司承建,并由此“获利”。
李玉书为自己狡辩说,“指控的不是事实。”公诉人追问:“那是谁在与省交通厅勘查设计院的合同上签的字?”沉默良久,李玉书才低声回答:“我不知道,不记得了……”公诉人又问:“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设计院没有资质?”李玉书再次闭口不答,许久才说:“记不清了。”
检方指控,冻结财物中有278万元人民币、美元9.1万元,李玉书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被告人李玉书狡辩称,自己的大部分财产是通过炒股和购买债券“赚取”的。公诉人质问:“在侦查机关搜查你的住所等地时,你知道共扣押冻结了多少财物?”李玉书称,“不知道。”当公诉人举出大量证据后,李玉书则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好像知道”。
魂不守舍言行失态
昨日上午9时35分,李玉书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缓步走上被告席。木然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只是一双眼睛不停地“扫射”着被告席。
庭审初,李的声音极为细弱,审判长不得不提醒他大点声。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李一下子提高嗓门,或称“不是事实”,或称“不清楚”,极力狡辩,甚至将坐着的凳子丢翻。也许是心慌,每当旁听者进出发出清脆的脚步声时,李玉书都会忍不住回过头来看一看,谁也不知他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最后陈述时,李声音有些哽咽。庭审结束,当法警将他押下去时,李依然毫无表情,眼神里掠过一丝迷惘慌张。
据悉,李玉书现年46岁,原系乐山市副市长,曾先后兼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因涉嫌受贿,今年6月12日,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27日被捕。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将李玉书案移送成都市检察院起诉。
为16岁情妇购车索巨款
1997年至1999年,任成乐指挥部副指挥长的李玉书亲自打招呼,要杨树清将部分河沙、沙砾石、石灰等材料供应业务交给严正西经营。1999年11月,严正西为感谢李玉书,送给李凌志IS200型轿车一辆,李玉书收下后将车卖出获赃款57万元人民币。
2001年4月,为给自己供养的16岁的情人赵某买一辆富康车,李玉书又打电话给严正西,向其索要人民币10万元。
1997年4月,为“照顾”当时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儿子刘川所在的四川京川交通工程公司,李玉书在成乐指挥部已与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又中止合同,将成乐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和交通安全工程交给京川公司承建。后出于“感谢”李,京川公司相关人员送给李人民币5万元;1999年底,李又索要马自达929轿车一辆,卖出后获赃款15万元。
今年6月21日至8月1日,省检察院扣押冻结了李玉书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票、房产、轿车和控股企业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1185万元、美元9.1万元。其中有278万元人民币、美元9.1万元,李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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