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必定大有奥妙。
通常总是认为,WTO是纯粹关于经济问题的谈判。但是,如果读过WTO的协议书后就会发现,加入WTO实际是一种制度性谈判。具体而言,是申请加入国在其制度层面做出调整让步,以加入国际统一的制度体系的谈判。它是一种由自由市场的法治制度统一世界的谈判。因此,它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WTO的要求和制约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是让人民和企业更自由,更民主;让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收缩回去。
但既然是谈判,就总有一个让步多少,以及在哪方面让得多,在哪方面让得少的问题。北京政府多年来的力量就集中在这一个焦点上。中国加入WTO谈判了十五年,为什么?说到底,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共不想在根本的法律制度上让步。而努力用加大经济方面的让步来换取法律制度上的较少让步。
入世议定书主要有两部份:规则和准入。
北京在市场准入方面宣传很多,无非是要老百姓有精神准备:要与洋人外国公司竞争了。但在其中的规则方面,则讳莫如深。规则方面,审阅过英文本的人指出了如下三条:在1、国别保障措施,2、反倾销措施,以及3、加入后对中国的特别审查制度。
在这些方面,为加入WTO中国被迫做出的让步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在中国历史,乃至世界现代贸易史上都是空前的。
何以做出如此巨大的经济条款方面的让步?为的是政治上不作或少作让步。简言之,中共是利用经济让步延缓政治生命。
明乎此,对以下的消息就不难理解了。
最近,龙永图的助手、参与了历时十三年WTO谈判的刘光溪博士说,中国入世后在文化传媒业开放的口子远较大家想像的要小。从目前中国作出的在文化领域开放的承诺看,广播、电视业至今尚未涉及,国家仍将严格控制;出版业也未有实质性开放举措;开放力度最大的是音像制品和电影方面。音像制品的分销方面,在不损害中国审查音像制品权力的情况下,中国入世后允许外国的服务业提供者与中方的伙伴设立合资或合作企业。但是,音像制品的制作并没有放开。刘光溪强调,与音像制品不同的是,电影的合资制作和合资分销的政策口子都没有放开,即不允许建立外资的电影制作和销售企业。
他把主张入世后中国的文化产业要走向完全的市场化称为误区之一,表明北京仍将牢牢看守住它的这根“命根子”──意识形态。
由于中国的决策没有经过广泛的国内辩论,因此中国的国家利益,即中国民众的根本利益在一纸条文中,就被悄悄出卖了。
不过,从长远看,从根本上着眼,北京此举仍是徒劳的。你既然进入了国际统一的制度体系,有些事就由不得你了。你想改得改,不想改也得改。中国政府将迫不得已采用国际行为规范来修正自己的法律。中国人民争自身权益和自由的方式会更多,更快,更好。目前中共也迫不得已要对法律进行大幅修改,并不是因为自身的醒悟,而是中国加入WTO被逼迫的结果,很多要求在WTO里早已有明确规定好了。
WTO的基本原则是公平,自由,透明。这样的标准最终必然要迫使中共更改宪法,将暗箱作业改为公开。WTO要求时间性,这样,中共就没有办法采用突然袭击的办法公布法律,也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治理国家了。而WTO另一个原则是保护私人财产,这样,中共就要修改宪法。你不可能一方面承认私有财产权的神圣性,又在宪法上坚持共产主义。毫无疑问,这种荒唐剧已经演不了多久了。让我们屏足耐心,拭目以待。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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