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洋人法轮功天安门事件看我们得大力支持江主席
【看中国报道专稿】11月20日一批来自十几个国家的洋人法轮功信徒,不顾江泽民主席两年多来大力倡导推行的打击消灭法轮功运动,在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请愿,直接触犯“我党我国人民”和江主席的大忌。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尽管不到10分钟我们“英勇”的警察就把这三十几名洋人抓进囚车拉离广场,但第二天这些洋法轮功就被“递解”出境,实则获得自由释放,乐呵呵返回家园过节去了!整个事件不过两天,却有许多费解之处。人们不禁要问:怎么这么轻松的就放了这些法轮功分子?
两年多来我党我国政府和人民在江主席的直接领导下对法轮功进行了大规模的揭批,确定了法轮功是“危害人民生命、危害社会的邪教”。我们看到,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江主席动用了全国的行政和人民民主专政机制对法轮功信徒进行了全方位的取缔、抓、强行再教育、送劳改、判刑、直至死亡等。对于胆敢去天安门广场“请愿”的,面对的是更加严厉的惩治。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对“对社会有害的事情”进行残酷的打击,就是为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的。
对于这些洋人法轮功,我们“负责任”的政府更应该严惩!首先,这些人直接违反了江泽民主席大力推行了两年多的消灭法轮功的政策法令,对于凡是坚持“法轮功好”的一概要强行洗脑再教育、实行人民专政,直至放弃法轮功或彻底肉体消灭,因为这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于理于法都说的通,要知道,只要真正对老百姓好,全国人民会团结一致支持的。其次,这些人是外国人,有可能代表境外反华势力,要知道,一些外国势力一直是“亡我之心不死”!并且,这里面还牵涉到我们民族的尊严!他们胆敢在我国人民的政治心脏地区“撒野”,更不能轻饶了他们,至少也要和国内的法轮功分子一样对待。最后,我们也应该为广大的世界各国人民着想,既然我们认识到法轮功是“危害人民生命、危害社会的邪教”,我们就应该帮助其他国家一道来消灭法轮功,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我们“特有的手段”把这些洋法轮功分子都再教育转化过来。我们可以让他们接受中国警察和狱卒“母亲般”的管教;可以让他们领受劳教所“春天般”的温暖;可以让他们尝试中国监狱“最人道,最讲人权”的气氛;还可以“特殊优待”他们中的洋女学员,让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帮助她们认清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责任”。这帮洋人纵使有天大的决心,不被我党的强大政治和“温柔”攻势瓦解也怪!这样,他们回国后可成为各国抵制法轮功的重要武器,为世界人民的利益做出杰出的贡献。
可是我们却看到这些洋人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而是立即释放!简直诧异!
我们的领袖江泽民咋的了?对待国内的法轮功那么坚定,有时候甚至让人觉得狠的恐惧,怎么对洋人法轮功这么软?
还记得1999年12月,江泽民与到访的俄国总统叶立钦主持签订了几项中俄边界条约。人民日报在第二天作了简短报导,没有提及条约内容,中国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才了解到,这些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承认了自康熙二十八年中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三百多年以来中俄之间所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同意把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100个台湾)的国土给了俄国。大家都知道,我们党建政以来曾严正声明:“对于帝国主义给中国人民的边界线,中国历届政府都未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予承认。”干吗江主席非要承认这些呢?没必要呀?好歹中华民族也是拥有十几亿人力的泱泱大国,尽管军力还不太如人意,还需要发展经济,但也没见俄罗斯大军挥来,不给国土就要致中华民族于死地呀?江主席现在变软了?
我记得江主席决不是软弱之人!有时候对待党的利益、国家的大计很坚定,甚至“很狠”的。举个例子,在平息‘六四’学运不久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有位洋记者胆敢为一位参与六四学运的女大学生抱不平,说什么在关押地她被强迫重劳动并被人轮奸,江总书记当时坚定地回答“那是她活该!”,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多么旗帜鲜明地捍卫我党我国人民的利益。怎么现在对俄毛子、洋老外有些犹豫、心软呢?
看来我们全体中国人对江主席江总书记支持的还不够,致使江主席江总书记在很多事情上力不从心,不得已向外国势力作些让步。这种事情不能延续下去了,我要大声疾呼,海内外的炎黄子孙们,让我们大家齐心和力来帮助我们的江主席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