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该有所敬畏

就在不远的二三十年前,“无所畏惧”几乎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成了英雄主义的同义语。电影或戏剧中,当创作者写到他心爱的英雄人物时往往要加进一句“我们是无所畏惧的”之类的台词,再配合一些假大空话,从而使剧中的人物“高大”起来。然而过分的“无所畏惧”也有流弊,即在社会上造成了一种带有愚昧色彩的虚骄之气。更使人惊讶的是“无所畏惧”论调的末流竟发展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真是令人感叹:“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而“敬畏”一词几乎成为绝响(近十年有的伦理学家注意到这个问题),似乎“敬畏”就是“畏惧”,与“谨小慎微”“奴隶主义”结了缘,为一些人所不齿。在这些人看来人们(实际上,这“人们”往往就是主张者自己,是从不把他以外的人算进去的)只要活着就是天地间的“老大”,可以为所欲为。

“畏惧”与“敬畏”是有根本区别的。前者来之于外部的刺激,后者发之于内心的反省;前者有特定的对象,后者由于信仰有别,各有不同的理由。外部自然界高大迅疾的事物、不可抗拒的力量、未知的世界、社会上种种压迫人的势力、生活中的困难都可能成为畏惧的对象,但是它却不能成为敬畏的根源。懂得反省的人们才会有敬畏之情,“敬畏”的本质是人类对自己有限性的清醒的认知,只有心存敬畏,人类才能逐步实现对无限世界的追求。孔孟等儒家的创始者们的忧患意识即与此有关。这种敬畏促成了他们的敬德修业,不断提升自己,增加对社会的责任感、培养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了敬畏才会有自尊、自爱,才会有所守、有所不为。在现代社会,懂得有所守、有所畏的人们是有责任心的公民,他们在困难面前也会表现出勇气,所谓“知耻(行有所止)近乎勇”,就是这个意思。而“无所畏惧”不在一定操守的支持下就会变成无所不为,甚至接近残忍。正如《红楼梦》中王凤姐一样,她曾向托她破坏年轻人婚姻的尼姑说,她“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你叫他拿三千两银子来,我就替他出这口气”。这个颇有点“无所畏惧”气概的女强人,不动声色地贪了三千两银子,破坏了一桩美满的婚姻、害死了两个年轻人。

柏杨在他的自传中也写过一个故事。1948年辽沈战役后,沈阳解放。当时解放军的政策是许可放下武器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回关中,而且还发通行证。柏杨也打算回北京,便到火车站买票。火车站的情景令他大吃一惊。平常喧声鼎沸的车站,现在居然鸦雀无声:“平常凶暴得不可一世的国军官兵,现在却那么有秩序地鱼贯排列在各个售票窗口,有的甚至排到车站外的广场上,有的像S形转来转去。吃惊的是,没有一个人吵闹和大声讲话,也没有一个人插队,好像一夕之间,都成第一流国民”,成为懂得遵守纪律、自尊自爱的人。对此,柏杨评论说“这是恐怖下的产物,中国人没有管束自己的能力”。平常好像什么都不怕,那是因为对手的弱小,没有能力阻碍他们为非作歹;一旦出现了强大外力,马上呈现出另外一种姿态。这个故事能让我们想起很多事。不能“管束自己”,这不是童年的特征吗?一个民族只有学会了“管束自己”才是真正的成熟,这与人们的敬畏心是分不开的。

人有了敬畏心就会减少虚骄之气、浮躁之气,杜绝狂妄之气,昏暴之气,不仅能少犯错误,也是人们事业取得成功的初步保障。

(大洋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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