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俺老家树贞节牌坊?

俺老家地处冀北坝上高原,自然条件极差,可谓穷山恶水。村民靠天吃饭,闲时外出打工,攒些银两,一则还债--大都是盖房欠下的,二来给儿子准备娶亲。虽说穷则思变,饶是神通各显,但闺女家家的,最恶的表现也仅仅是出嫁前狠狠地敲诈夫家一笔银子,那也还是为了自家兄弟再依样被别家闺女敲走。我意思是说,目前还没有小闺女跑到大城市干三陪挣那廉耻钱。按照时下的通规,这已相当不易。政府不是一直打击三陪吗,不该只是打,还该树--树些宁穷不干三陪的正面典型。比如给俺村这样的立个贞节牌坊什么的。
让俺想起这计谋的是11月13日的一则消息,说是厦门中级法院无一人卷入远华腐败大案,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为其记集体一等功。中共厦门市委为此还特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贺信祝贺哩。
没人卷入,就得分两种情形了,一是没人主动卷入,二是没人被动卷入。若是前者,说明这些法官确是够汉子,你想啊,远华的事儿有法官卷入,自然其他法官多少会听说一些卷入其中的种种好处,在好处面前没有变节,或者没有变节去迎取好处,这在“变节然后好处”已经成风的厦门是多么不易啊。就想穷地方的闺女作小姐是一个道理。从这个意思上说,记功是应该的。若是后者,即没有被动卷入,大约是老赖觉得中级法院没什么可资利用之处,自然也不必乱花银子,虽是腰缠万贯,可毕竟是农民,总是往刀刃儿上使。再说了,不必花的钱乱花反而会惹事儿。
当然没人考究主动与被动,而且记功的上级主旨也在以此为契机之一“积极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
其实我建议给俺村立牌坊也是这么个算计,根本不要细究那些穷闺女到底是死活不愿作三陪,还是压根达不到人家中介机构的外在标准要求。而且立牌坊的主旨也不主要是私心给自己家乡添彩儿,还不是为了让那些正在作小姐的穷闺女警醒一下么?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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