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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星岛日报》反恐怖广告起风波

 2001-11-06 01: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10月29日,美东《星岛日报》在头版下方刊出通栏广告,题目是:“中共领导人是911事件首犯!拉丹的拉丹!”署名是“中国难民委员会 廉清”。广告内容有近四千字,主要是指责中共是911事件的策划者。理由是李鹏、江泽民是“国际头号反美大国领导人”,到中东等国访问都是进行反美宣传,而且向反对美国的国家提供资助和武器。广告还翻中共的老帐,不但是六四的罪行,还有超越日本军国主义和希特勒的杀人罪行。并且指责他们对法轮功和宗教自由的镇压,以及目前贪污腐败的一系列问题。广告称江泽民是政治流氓,毛泽东是邪教主,中共是邪教集团。广告“呼吁和要求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安理会、国际法庭、纽约中国领事馆联合成立‘中国领导人涉嫌911事件调查组’向美国人民和世界公正之舆论做个正义公正的答复”。

这则广告立即引起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馆的强烈反应,特别是广告要求它和联合国调查中共同911的关系,它当然要赶紧撇清。因此总领馆通过中国新闻社在当天发表了谴责声明,认为广告“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肆意歪曲事实真相,恶意诽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国家领导人”。虽然声明点了<星岛日报>的名,但是中新社在报导时只说是“一家华文报纸”。 但是“同行如仇”这话没有说错,中共在美国的喉舌在三十日则全文刊载中共领事馆的声明,点了它的名;这一天美东版的也刊登了同样消息,没有点名,但是第二天升了级,在头版左下方刊出“<星岛>刊诽谤广告遭炮轰”的报导,特别引述了亲北京侨团的“特别愤怒”,制造“围剿”的声势,同时联络总编辑要他答复,但是该报没有做出响应。

其实,从中共领事馆声明来看,已经做出反应,只是领事馆并不满意而已。解释说这是个广告。但是领事馆说,“广告”二字写得太小,而且没有说明广告不代表本报立场。这问题就难说了,“广告”两字多大难道要领事馆批准吗?广告是客户的广告,是客户的立场,怎么会变成报社的立场呢?什么时候看到所有的广告都要注明不代表本报立场?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十一月一日,再接再厉,在头版头条刊出通栏大字标题“中领馆:勿再不负责任”,表明再踩一脚。这篇报导是该报记者对中领馆副总领事赵会民的访问。因为中领馆已经对这件事发表声明,所以赵的回答自然没有什幺新意。但是记者的提问倒有新意,因为有一个问题是这样问的,那就是:“对中国难民委员会和廉清有何了解?对于在日前宣布对广东开平银行挤兑事件负责任,并声称将在中国大陆进行旨在以非暴力不合作手段推翻政府的中国联邦发展委员会(中联发)有何看法?”无端端把中联发扯进来,看来“记者”已经在协助领事馆寻找破案线索了。 正好是十月二十九日,最近成立的中联发在纽约举行了一个记者会,声称要以革命方式推翻中共邪恶政权。由于广告对中共也以“邪”称之,所以将两者合为一谈了。但是这两个组织是不是同一个,也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至于中共领事馆或亲北京侨团对广告内容的批判,都扣上“破坏中美友谊”的大帽子,甚至是转移反恐斗争目标,为拉丹和其它恐怖分子开脱等等。这种上纲上线的做法是文革的思维方式,荒唐可笑,因为美国许多报章都在质疑北京同美国合作反恐怖的诚意,也揭露不少中共同神学士政权勾结的情况,难道他们都是在为拉丹开脱和破坏中美友谊?

报社是否接下广告,是报社主权范围内的事;广告是否涉及诽谤,由美国的法庭来判决。现在中共领事馆居然干预美国国内的媒体,哪怕是华文媒体,而且组织他们的人马对进行围攻,已经是在粗暴干预美国的内政,这也是变相的恐怖行为了。

其实也正是中共,利用反恐怖打压台湾,镇压维吾尔族、藏族、法轮功和其它异议人士,为拉登开脱。而中共口口声声反对霸权主义,矛头指向美国,而且把国内民众训练成义和团式的暴民,才是真正破坏中美关系。

只有把拉丹的后台、同谋都挖出来一网打尽,才能制止他们再犯下恐怖罪行,也才有真正的中美友谊。

《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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