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坤:看不见的恐怖 --中共是制造心灵恐怖的天才

“9.11”事件后,恐怖主义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人们突然觉得恐怖活动离自己的生活并不遥远,而且可能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就象刑事犯罪和意外伤害一样。尽管后者的危害与所造成的损失远没有恐怖活动那么厉害,人们还是比较害怕恐怖事件。自此,我们不得不生活在恐怖份子所制造的阴影当中,担忧着随时可能降临的恐怖灾难。而这正是恐怖份子所希望的结果。

这是看不见的恐怖。它不同于那种人们可以在传播媒体上见识到的、在瞬间令人震惊的普通伤害事件。它隐藏在民众的内心,让人们从灵魂深处屈服于它的淫威。

无法无天的恐怖活动,是造成这种灵魂恐怖的有效手段,但却不是唯一的手段,甚至也不是最有效的手段。专制统治者掌握着比具体恐怖活动更有效率、更强大、更无所不包的、制造心灵恐怖的手段:通过政府、立法、法院、警察、秘密警察、准警察、监狱、准监狱、军队、准军事组织等所有可以利用的国家机器镇压异己,通过传媒众口一词的宣传和恐吓,令民众生活在普遍的恐惧之中。长此以往,这种恐惧深入骨髓,令人对一切不同的声音产生条件反射式的恐惧。上个世纪的前共产党国家和现在的中共统治者,便是制造这种心灵恐怖的天才。

他们精通各种利用国家机器和宣传媒介制造全民恐惧的技术。他们知道自己的统治就是建立在民众普遍的恐怖之上:民众的恐怖越深,他们的统治就越牢固。当然,这些专制份子也知道,如果有一天民众不再恐惧,他们统治的末日就到了。所以,他们必须利用一切手段维持民众的恐惧。

不论是专制统治者还是恐怖份子,为了制造民众的心灵恐怖,均遵照一项基本原则: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他们同样地视人命如草芥、把民众当做达到目的的工具。比如,通过目的把邪恶的手段正当化,一直是中共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只要目的正当,可以不计手段。而这也正是恐怖份子把恐怖活动正当化的理据所在。

但是,脱离手段而谈论目的本身的正当性,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行为的正当性离不开手段的正当性:只要手段不正当,则行为不正当。比如,一个人为了爱情,可以去杀人或欺诈。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本身具有正当性,但是在此谈论目的本身的正当性毫无意义。况且,即使目的正当,也不能把邪恶的手段正当化。杀人或欺诈等手段之不正当,并不因目的而异。因而,无论是对专制统治者还是对恐怖份子而言,目的论辩护并不成立。相反,它乃是一种混淆视听的狡辩。

中共统治初期曾经利用公开的国家恐怖行为造成全民的恐惧,比如公
开屠杀“地主”、“反革命份子”、举行群众批斗会、游街示众等。在“文革”期间,这种国家恐怖行为全面扩展到民间。暴民代理部份国家机器行使制造恐怖的职能。但其基本手段与国家机器如出一辙,比如,当众殴打、羞辱、屠杀异己份子、抄家、示众等。暴民的恐怖行为与国家机器的恐怖行为相结合,把民众的心灵恐怖推向极端,让红色恐怖达到登峰造极。

随着国家机器的健全和壮大,中共已经不再需要借助暴民的力量来制造恐惧。但是,经过此番红色恐怖的洗礼,恐怖已经在中国社会无孔不入地,深入民众的灵魂和骨髓。民众的内心深处已经建立起一种有效的条件反射:

  异见─国家机器─镇压。

人们下意识地因内心产生不同的思想观点而害怕,因说出不同的声音而恐惧。为了免于这种恐惧,人们压抑自己的思想,闭紧自己的嘴巴;为了逃避这种恐惧,人们撒谎、欺骗、得过且过、苟且偷生。

这种隐秘的、看不见的恐怖,成为中国民众心灵生活的常态,成为一种腐蚀民众灵魂、摧残民众意志、摧毁民众正义感的邪恶力量。9.11”事件后,人们可以在许多中国民众幸灾乐祸的言行中,以及某些中国学者对恐怖主义的目的论辩护中,见识到这种邪恶力量的流露。

也许专制统治者所制造的这种心灵恐怖没有恐怖份子的炸弹所造成的那种瞬间的爆炸性力量,但是,它对民众心灵的日积月累的腐蚀和败坏,却远甚于恐怖份子的炸弹。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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