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打死四川民工

2001年10月25日,对于四川资中县的谢敏一家人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这天,谢敏年仅23岁的丈夫蔡刚,在深圳龙新派出所工作人员清查证件的过程中离奇死亡。有目击者说,蔡刚是被派出所治安员和便衣民警殴打致死,而派出所负责人则对打人一事予以坚决否认。谢敏一家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为蔡刚讨回一个说法。

据死者蔡刚生前所在的中铁建厂局鹏达花园项目部职工何某讲,10月25日晚7时半左右,他陪同蔡刚到工地附近的一家商店给其在北京的妻子打电话,尔后,两人就在该店看电视。大约8时许,龙岗镇龙新派出所的一辆警车在小店门口停下,下来七八个人查暂住证。因为他们没有暂住证,害怕被抓住罚款,便拔腿向店外分头逃去。不久就有老乡说蔡刚死在了新光汽修厂门口。

工人杨某自称目击了事件全过程,他说;“因为我有暂住证,所以当时没有跑。我亲眼看见蔡刚被人打死。由于蔡刚穿的是拖鞋,结果没跑多远,就被一个治安员和一个看上去像是便衣的警察抓住,打倒在地,然后扔在新光汽修厂门前的沙堆上,扬长而去”。另一目击者彭某则称,当晚大约9时许听说蔡刚死讯后,他便前往探看。只见蔡刚身上的衣服已被人脱去,仅剩下裤头,已完全没了呼吸。他称,当时蔡的嘴角有些许血迹,下巴部有明显伤痕。死者双眼圆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同时他还发现蔡的裆部似有肿胀。

对于蔡刚之死,龙岗镇龙新派出所则坚决予以否认,并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

据该所有关人员称,当晚查证时,有治安员发现一名叫蔡刚的男子因身体不适斜靠在墙边,便叫其工友送医院治疗。结果蔡走到新光汽修厂门口时突然倒地,不省人事。等医生赶来时,蔡已气绝身亡。

据该所出示的尸检意见书称,死者下唇粘膜有破损,下颌部、左肩部有擦伤,可能是在倒地时形成的;死者体表未见明显机械性暴力作用痕迹和急性中毒迹象,可排除因机械暴力和急性中毒致死的可能;因未征得家属同意,未作尸体解剖;综上所述,初步意见认为蔡是疾病死亡。

蔡妻谢敏说,去年结婚时,两人都做了体检,均未发现有重大疾病史和征兆。今年23岁的蔡刚体重60多公斤,身体健康,极少生病。其工友也称,蔡刚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

谢敏说,出事那天晚上,蔡刚还跟她说,要接她和儿子来深圳团圆。谁知道,这竟成了他们的诀别!蔡刚的母亲10月28日早上到深圳,一天多来已哭干了眼泪,精神几近崩溃。

据蔡刚的家属讲,出事的第二天即有亲戚要求看尸,结果被派出所拒绝。10月28日,蔡刚的母亲、妻子和姐姐等相继赶来,并多次请求见蔡刚最后一面,但派出所仍不给看,理由是“还没走到这步程序”。29日下午,经蔡刚家属多番力争,派出所才勉强同意让其见蔡的尸体一面,并进行解剖,以确定死因。

(新世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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