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与“生命的价格”

随着有关政府官员、矿主被查办,南丹矿难算是有了个说法。但是要就此为事件划上句号,却觉得还有些未尽之言如鲠在喉。

记者撕开南丹矿难铁幕,本是一件是非分明的事情,但有不少人却有另外的看法:南丹的情形在中国许多贫困地方都存在,矿工与矿主之间在下井之前多数都已你情我愿地签下契约,把南丹给揭批出来,损害的不仅是贫困地区的经济(以采矿为地方财政支柱的南丹短时间内的确还难以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也使当地老百姓失去了工作机会(下井挖矿是目前他们脱贫致富的主要路数),有好心办坏事之嫌。要特别说明的是,有这种看法的人并不一定和南丹事件有任何关系,他们所表达的,只是对一种生存状态的无奈认可。

这种生存状态存在的前提是贫困,而贫困的背后则是劳动力严重过剩的大背景。正是由于这一背景,劳动力要素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价格标识已经直指“生命”本身。且不论其法律效应如何,矿工带有生死契性质的契约实际上已经为生命标了价。

经济学家也曾勉力为无价的生命做出了市场定价的计算方式:首先确定生命所有者创造收入的能力,然后确定生命得以延续的大致年限,再按照合适的贴现率将生命所有者在未来可以创造的全部收入折现为现期价格。例如,中国目前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贴现率约为5%,期望寿命约为70岁,劳动能力随年龄增长而下降。按照这一公式,一个20岁的生命大略应该标出的较公平的价格是20000美元。

但是南丹矿难死难者得到的赔偿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据说黎东明处理这类事情在当地已算大方,有的矿主赔偿金不过几千元人民币,劳动力乃至生命价格大大缩水,采矿业的利润令人咋舌。谁是这一巨大价差始作俑者?大量的剩余利润落进了谁的荷包?相信答案不会是黎东明或哪一个矿主、官员个人。

贫困正是生命价格缩水的“罪魁祸首”。目前中国许多贫困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尚远远达不到平均水平,对于这种生存状态下的劳动力,4万元的赔偿的确不是一个小数目,足以让他们缄口不言。

与贫困一起打压劳动力价格的,是不完备的劳动力市场环境。现有的制度为劳动力的充分流动设置了重重障碍:一个农民要外出打工往往要办理十多张甚至数十张证件,不久前某地还发生了一女子听到查证的来了竟跳楼摔死的悲剧。每个证有每个证的理由,每个证背后都是一种权力,权力在设置门槛的同时,也分走了利润。

与此同时,矿产开发权无疑是资本与权力最易联姻的领域,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整顿小煤矿,惨剧还是时有发生,官商勾结的情况几乎存在于大多数有矿可采的不发达地区,涉及面极广。当一种腐败成为普遍时,我们就不能不反思:是不是机制本身出了问题?

受害者自身的沉默给本报记者调查南丹矿难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种沉默既由贫困而起又生成了更多的贫困。如果劳动者贫穷但懂得权利、尊严与抗争,那么他们也终将获得权利与尊严。告诉他们、帮助他们,正是社会的良心所在。

所以,这样一次“铁肩担道义”的报道是非分明、无可质疑,我们要质疑的是:为什么这么多人默认了这种贬值,这种默认背后有多少是无奈,有多少尚可以有所作为?


消息来源:华南新闻(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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