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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建行前行长判无期徒刑

 2001-11-01 15: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行长张佰森,因贪污受贿罪,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判处没收其财产。

中国官方媒体《南方日报》报道说,张佰森是在潜逃南非将近一年后,于1998年3月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将其抓获归案的。

父子合谋

张佰森今年70岁,他于1987年起出任佛山建行行长,1992年底离休。《南方日报》在报道张佰森被判无期的同时,还详细介绍了张案始末。

1991年到1993年间,佛山建行属下南光开发实业公司占50%股份的新宏基基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与香港德成有限公司合作,在惠州市大亚湾共同经营开发大亚湾樟树埔土地项目。

其间,张佰森明确提出要在德成公司的利润中提取5%给大儿子张某。港方同意了这一要求。

到93年7月这个项目结束,德成公司分得利润5300多万元人民币。1994年4月,张佰森的大儿子分获180万元人民币。

潜逃无路

《南方日报》还一并介绍了张佰森潜逃及被捕的经历。

1997年,中纪委开始调查广东省某领导为子女在大亚湾炒卖地皮、以权谋私的案件。闻讯后张佰森与在南非的女儿联系,办妥手续,潜逃南非。

97年7月,佛山市检察院终于查清了张佰森贪污、受贿案。98年初,抓获了张佰森的两个儿子,最后,他们通过公安部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帮助下,将张佰森在南非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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