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派往香港公职人员不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香港政府决定修改入境条例, 使得中国派往香港工作的公职人员,即使在香港居留满了七年,都不能申请成为香港的永久居民。根据香港现在的入境条例,任何人在香港合法居留七年后,均有权申请永久居民的资格。
香港保安局的消息人士被引述说,中国和香港当局都认为,中国内地派到香港工作的公职人员是代表中国国家机构来香港,并非一般的居留,因此应该修改条例,使来自中国内地的公职人员不能得到同样的对待。据报,中港两地已经为更正这个情况进行了好几年的商讨。
落实“一国两制”
香港政府说,新措施是要进一步落实“一国两制”,并且使中国内地的驻港公职人员和其他国家的驻外公职人员得到相同的待遇。大部分国家的驻外领事都不会因为驻外身份而获得驻外工作地点的居留权。
香港政府打算在下个月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法案。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实施新的行政措施,清楚识别中国派驻香港工作人员的身份。
根据香港当局的统计数字,目前经常在香港工作的中国内地公职人员大约有7000人。至今已经有1000人根据原有的入境条例,取得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新法例将不会具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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