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犯罪实录

1995年上半年至1999年7月,胡长清先后9次收受深圳裕隆实业公司林某人民币21万元,港币9万元,美元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8000元的物品。

1996年下半年至1999年7月,胡长清先后6次收受,1次索取江西金阳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某人民币16万元,美元2万元和价值1万元人民币的物品。

1996年春节前至1998年4月,胡长清先后8次收受百利富(江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某人民币14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7万多元的“劳力士”男、女式手表各一块。

1997年10月至1999年8月,胡长清先后10次收受南昌海威实业有限公司周某和熊某的人民币17.5万元和价值3万多元的白金钻石项链1条,白金钻石戒指1枚和其他物品。

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胡长清先后4次收受景德镇市焦化总厂张某的人民币17万元。 

胡长清其人

胡长清祖籍湖南常德,今年51岁,曾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江西省省长助理。1998年1月,在江西省九届人大会议上被选为副省长。

胡长清在看守所里说:“我已经犯了重罪,罪不容赦,当然要受到刑法的处罚,我对不起我的高堂老母和妻室儿女,对不起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胡长清在南昌被执行死刑。

胡长清一案是今年2月13日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南昌市社会各界一千多人旁听了此次审理。胡长清的家属也参加了旁听。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展示了一系列相关证据,包括询问了证人、出示了物证和刑事照片,证实了胡长清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法庭认为胡长清犯下了受贿罪、行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文定认为,这是一起建国以来江西省发生的职务最高、性质最严重、情节最恶劣、社会影响最坏的高级领导干部经济犯罪案件。 

疯狂敛财 来者不拒

通过庭审查明,胡长清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先后87次收取别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44万多元。另外还有价值161.77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性。胡长清收受的财物除人民币、美元、港币,还有名贵手表、珍贵钻石手链、钻戒等,可谓来者不拒。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处长曹运革这样评价胡长清,在收受他人财物上,胡长清应该说是极其疯狂的,而且达到不顾一切的地步,只要是别人送来的钱他都敢收,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他自己也会向行贿人开口要钱。

邓文定说:“胡长清索贿、受贿,可以说有这么几个发展过程,开始是受贿,在受贿当中又不择手段,变换各种方式,到后来发展到来者不拒,最后发展到索贿,他的疯狂敛财很能说明他利欲熏心的贪婪。” 

忘年之交 钱权之交 

胡长清为了聚敛钱财,特意与企业老板交朋友,在胡长清收受索取财物的18个对象中就有15人是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港商、企业主。原江西省奥特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周雪华(音)今年才27岁,就与年过五十的胡长清私交甚好,在相处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胡长清就先后25次从周雪华那里得到人民币144万元、港币85万元、美元2.5万元,劳力士金表、白金钻石别针等贵重物品,价值人民币65万元。

江西专案组负责人许晓刚说:“那么对这些大款来讲,他们普遍的一种心态,就是胡长清是江西省的副省长,是一个高级领导干部,起码对他们来讲,是一块金字招牌,更重要的他们的想法,是希望能够通过胡长清为自己或者自己的企业,办一些法律不允许,或者法规不允许的,或者比较难办的事情。” 

腰包满了 国库亏了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被周雪华重金俘虏的副省长由人民的公仆变成了行贿者的马仔,仅仅为了周雪华,他就曾经12次亲自出面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批条子,其中有些事情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997年11月,周雪华承包的一家公司为了购买玉米,需要贷款,他的要求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拒绝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营业部主任叶润元告诉记者:“当初他找我们省分行营业部要求贷款调玉米,我们经过初步了解,因为和这个单位从来没有发生过信贷关系,从来没有给他贷过款,第二个,我们对他的资信信用关系情况不太清楚,所以我们就明确回绝他不能贷款。”

碰了钉子的周雪华为这事儿找到了胡长清,胡长清当即为周雪华贷款一事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下批示,并给银行负责人具体指示,要求全力支持并催办贷款。

叶润元说:“当时协助省长分管金融的胡长清省长助理在上面签了个字‘省农发行给予全力支持’,这个报告转给我们以后,我们考虑到他是我们直接分管金融的领导,最后就给他贷了325万元钱,到期还了14万元钱,其它目前还没有收回,在催还贷款的过程中确实有困难,我们花了很大的精力去催收。”

被胡长清关照过的这笔贷款由于经营不善,直到今天还有绝大部份无法收回。

检察机关在胡长清一案的侦查过程中发现,胡长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违规违法办事远远不止这一起,私营老板周雪华的奥特停车场升格为客运站也是胡长清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施加压力的结果。

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在南昌八一广场地段,只能建一座大型客运站,但周雪华看出在这个地方有钱可赚,便提出自己也要在当地办一座客运站。

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王健介绍:“按照南昌公路主枢纽的规划,这个客运停车场是不宜建设的,因为有几个情况,一个来讲它地处南昌市的心脏地位,交通流量比较大,不便于交通疏导;第二,就在它的附近两三百米远还有一个长途汽车站,这样的话会引起行业的恶性竞争。”

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认为这里不宜再建客运站,但周雪华却不以为然,因为副省长胡长清会亲自出面为他扫清道路。

这回送到主管部门手中的不仅是一个批件,而是一个明确指示,这就是胡长清写的:“务必本月办妥。”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被逼得没办法,在当月的最后一天批下来了。“要不批我们交通厅长不好交待,领导说了‘要给个说法’,这里面带有威胁的口气。我们也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明知这个不对,但是也没有其它办法好解释,因为他当时是省里副省长。”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另外在办理个体户的一些合同过程当中,胡长清也插手进去。比如有个个体户,要跟江西省的一家钢铁公司订一个业务合同,胡长清硬是打电话,要这个公司压价,批给个体户低价钢材,结果也给国家造成11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通过庭审调查,可看到胡长清与行贿者之间是典型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关系。在担任副省长期间胡平均每月受贿33万元,日进万金。

在经济上胡长清贪得无厌,大肆索贿受贿,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在生活上贪图享受腐化堕落,在江西工作期间不仅包养情妇,还与珠海的几名卖淫女有着经常的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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