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天然林保护资金建宾馆

重庆市大足县林业局挪用249万元天然保护林专用资金用于修建宾馆,并编制假账等以应付上级检查,近日受到查处。

1998年9月,国家林业局下达给大足县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任务,并拨付资金450万元人民币。1998年12月至1999年11月,大足县林业局将其中的325万元转移至账外;至2000年6月底,将转至账外的249万元挪用于修建宾馆。更为恶劣的是,大足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竟指使财会人员编制了一整套假账,伪造假现金支票、假合同、假发票、假验收单402份,伪造了24个乡镇1310人领取劳务费的名单,造成极坏影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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