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诱惑”:谈电视与广告的买点

近来看电视,忽然有一个有趣的发现:无论是《大宅门》还是《铜嘴铁牙纪晓岚》,也无论是《京城第一大状师》还是《战国英雄吕韦》,甚至在《少年包青天》等热播剧中,都有不小篇幅描写妓院,而且这些妓院都开得气派非凡,除了庭台楼阁、雕梁画栋外,妓女们也一个个生得燕瘦莺肥,能歌善舞,打扮得浓妆艳抹,珠光宝气,表现得媚态十足,妖治作态,给人这样一种错觉,即妓院多于民舍,妓女多于民妇,甚至让人误以为妓院就是中国古代的生活主流和当时主流文化的集中体现。


这种错觉,不禁令人哭笑不得且扼腕叹息,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我们的编导们如此高明的“共识”。据说,这种“共识”来自不少编创人员对电视剧“卖点”的寻觅。记得五十年代的电影,编导们就发现了“战争加爱情,群众最欢迎”的卖点;而现在,这个发现竟被发扬而光大,搞得好像我们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就这么个德性----倘若没有几个妓女在剧中插科打浑,或者与主人公勾搭,或者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我等小民就没有观赏兴致了。而他们所关心的收视率就会降了,广告收益也就要大打折扣了。

再来看看与电视“配套”的广告,大都挤满香车美女,似乎追逐奢华和美女在人们的生活目标中不占第一也数第二!例如某袜商广告:弄个美女穿上薄而透的裤袜,靠在沙发上,正面正地对着亿万观众将两条玉腿高高地跷来跷去,再配上广告语“不止是诱惑”,其露骨的程度早已超过“儿童不宜”。既然“不止是诱惑”,那么请问,比诱惑更进一步的是什么玩儿呢?为了寻求“卖点”,电视剧的编导和广告商都不约而同地瞄准了“性”或性挑逗,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说到“卖点”,自然想到“买点”。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整顿娱乐场所行动中发现,有不少挂羊头卖狗肉的不少娱乐城、发廊、桑那浴、迪厅,也与这些“卖点”有异曲同工之处。艺术源于生活么,既然剧中是这样的,“和尚干得,我为什么干不得”?卖者有理,买者亦有理。于是就有这些肮脏勾当屡关屡开、繁荣“娼”盛的现象。当然,这类事屡禁不绝的原因委实复杂,比如与以罚代管等也有关。但电视和广告找“卖点”和三陪女找“卖点”,与某些执法人员和“消费者”找“买点”,似乎更有默契。这正是我辈的深深悲哀。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