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中称:被告人何联升利用任职中国银行顺德市支行行长,主管该行及自办公司经营活动职务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中国银行顺德市支行及其属下顺德市外经实业发展公司公款共计港币1332·9万元,人民币89·8065万元,个人分占港币432万元;非法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属下贿赂港币635万元,人民币10万元。
同时,该行原稽核科科长廖素卿、原会计科科长胡炯余也受到查处。
据了解,1992年10月初,何联升利用其兼任顺德市某酒店董事会顾问的便利,以需要活动经费为名向时任该酒店总经理的孙庆新索要费用,孙开出了一张港币35万元的现金支票给他。同年11月初,何联升又以在澳门开展业务需要经费为名向其属下外经实业发展公司经理蔡伟球索要20万至30万港元。12月16日蔡又以搞房地产赚了钱,提取一些利润给何联升作为境外活动经费的名义,将港币110万元转入何在澳门的私人账户。12月23日,又以同样的名义开了一张230万港元的现金支票给何。1993年4月25日,蔡伟球以购买香港某股票赚了钱,从利润中提取部分港币给何作境外使用的名义,又给了何联升一张金额为150万港元的现金支票。
记者从起诉书中发现,何联升贪污受贿的相当一部分钱花在了情妇身上。其中给情妇赵×女225万港币;情妇林×青10万元港币;情妇林×燕港币45万元。为了与一个在桑拿中心工作的情妇分手,竟付出了人民币10万元。何联升还一次给了葡京桑拿室一按摩女10万元港币。
新闻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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