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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乱的威胁

作者:胡星斗  2001-09-09 00:1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动乱的历史

作为历史中的中国人,是何其地不幸!中国有纪年的历史为三千余年(按夏、商、周断代工程,则为四千多年),其中就有一千多年陷入了各种形式的动乱,人命危险,生灵涂炭,国家玉焚……春秋战国动乱550年,死亡数千万人;西汉末动乱,人口减少上千万;东汉末以及三国时期,死亡5,000万人,那时大概10人中只有1到2人能苟存;晋朝、南北朝也是百年动乱,死者无以统计;隋末、唐末、五代、十国动乱,非正常死亡人数在7、8千万人以上;南宋末期、元末、明末动乱,人口各损失至少2,000万人;鸦片战争至1949年的百年动乱,炎黄子孙则付出了2亿人以上的生命代价。

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在悠久的中华“文明”中,专制统治者们不择手段地追逐“富贵”、夺取权力,还有酷吏、奸臣、宦官、外戚,以及各级暴官、恶官、昏官、贪官也上行下效,玩法律于股掌之上,置人民于血泊之中!他们大肆攫取利益,制造动乱,几千年君臣相杀,父子相残,骨肉相斫,同胞相害,权力斗争将人异化为猪狗不如的野兽,社会陷入了无边无尽的灾难之中。

特别是秦始皇创立了郡县制的官僚体制,上级命令下级,下级只对上级负责,层层施控,层层汇报,从丞相大臣直到贫民百姓,无一不在皇帝的股掌之中,而人民则望权兴叹,毫无制约之力。于是,权力万能,官贵民贱,立法、司法、行政、军事等权力尽归大大小小的各级独裁者所掌握。官员们对上是奴才、鹰犬,阿谀奉承,丧尽人格,对下、对他所管辖的地域的老百姓则是独裁者、是虎狼,为所欲为,贪赃枉法,盘剥百姓,杀戮无辜……这样,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孙逐渐把个中国弄成了一座大监狱、一个炼狱的国度。终于有一天,胆大的登高一呼,揭竿而起,削木为兵,与统治者展开了血腥的权力角逐,开始缔造着新的一轮王朝循环。

如此,中国成为遭受内乱之苦最烈的国度,中华民族成为名副其实的具有“以暴易暴”之光辉革命传统、暴力传统的民族。尤其可悲的是,炎黄子孙尽管遭受了太多的暴力之害、暴政之苦、血腥夺权之难、继承人之灾、战后饥荒之役,但我们的政治智慧仍然是低下的,仍然悟不出必须避免和如何避免内乱和王朝循环的道理,悟不出要对手握生杀大权的统治者进行权力监督、约束和制衡的道理,悟不出实行程序政治、理性政治、和平政治的重要性,悟不出以有效的机制制度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古人只有官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机变权谋,人际关系方面修身处世、互相算计,以及实用技术方面如烹饪美食之类的小聪明,而没有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大智慧,充其量只有寄希望于统治者修身进德、自制自觉的幼稚政治(即浪漫主义的德治)。老百姓也只会歌功颂德,满足于眼前的太平,眼前的“福禄寿喜”。

§§二、动乱的现实威胁

时至今日,动乱一如既往地威胁着中国人民。我们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尽管明显地不合理,但有的东西仍然不能进行有效的改革;极其严重的腐败、两极分化、农民问题,大量的国有企业重复建设、亏损倒闭、职工下岗失业,严峻的人口压力、生态环境灾难,愈来愈紧张的官民矛盾,愈来愈猖獗的分裂势力,愈来愈严重的软政权化和法治困境,以及意识形态出现某种程度的真空,社会道德、信仰发生危机,特别是没有有效的社会压力释放机制--缺乏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公民权利、工会权利的有效保障,没有完善的民主制度,等等,都会把中国逼上绝路。

时人热衷于歌颂太平盛世,我却饱含太平中的忧患!毫无疑问,中国需要保持社会的稳定,但更需要建立保证稳定、避免动乱的机制!中国需要经济繁荣、需要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但更需要依靠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法律制度、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社会制度、现代文化制度等来保证经济建设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并且促进中国进入现代文明的社会。

§§三、动乱的原因

中国社会陷入一治一乱的循环之中,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的落后和不合理,即我们几千年沿袭的是人治的、德治的、甚至是专制的制度。这种制度看似强大有效,实质却很脆弱:人存则政举,人亡则政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人治的哲学基础是人性善的理论--人皆可以为尧舜。因此,皇帝是英明的、高尚的,官员们也是能够好好进德修身、克制欲望的;法制、监督也就不是很重要的东西了,即使有,也只是统治者的工具;相信官僚们能够自觉廉政、自觉为人民服务,或者通过树立榜样,政治学习,激发良知,提高觉悟,以达到以德治国。所以,自觉克服私欲的德行修养成为“好的人治”的关键。“好的人治”就是德治。与“好的人治”相对应以及相辅相成的,是“坏的人治”,即专制。德治与专制两者不管是否强调道德,所造成的社会结果都是一样的,即道德滑坡,国家趋于动乱。

为什么德治之国、专制之国必然成为无德之国、动乱之国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人性都有自私的一面,德治只能逼迫着官员们“口头上仁义道德,背地里男盗女娼”、“表面上马列主义,实际上阴谋诡计”,所以,德治之社会必然形成虚伪、阴谋之风,必然虚报浮夸,不择手段;再加上对权力没有刚性的有效的监督制约,所以,官员们不可能不腐化堕落,不可能不收刮民脂民膏,其结果自然就造成了虚伪的道德、堕落的社会风气、紧张的官民关系、社会不稳,甚至趋于动乱。于是,德治社会走向了反面,这就是社会的辩证法。专制的情况当然只能比德治更差,或者两者往往是相辅相成的,是人治的两面。

可见,以为靠自觉修身、自我克制、政治教育就能克服人的私欲的浪漫主义想法,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幼稚病,是不懂得以现代方式治国的表现。

现代治国方式是现实主义的。它承认人的自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社会的哲学基础即是人性恶(即人性自私)的理论。正因为人都是自私的,所以要允许人们通过市场谋取正当的利益,同时在公共领域必须对总统、官员、民众进行有效的监督。这种监督的结果是人人不得不在公共领域收敛私心,遵守规范,久而久之,社会的道德水平、文明水平获得空前的提高,并且,形成宪法至上、任何个人包括总统对维持社会秩序都无足轻重的社会稳定的机制。于是,法治之国成为道德之国、稳定之国。

从上可见,人治的、德治的、专制的制度,是中国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中国只有走向法治的、民主的、现代文明的社会,才能保持长期的稳定。

§§四、现代文明国家避免动乱的方法

具体地说,现代社会避免动乱依靠的是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现代国家制度--国家成为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平衡者,而不再是暴力镇压的机器;职权法律化(任何人不再因人格魅力等因素获得法律规定以外的权力),政党规范化;进行横向分权,立法(可以是人民代表大会)、司法、行政等权力相互制约,同时形成纵向分权和授权,形成快速反应的机制,实行联邦制和地方自治制度。

◆现代政治制度--保证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公民权利,保护人权;利用游行示威、罢工抗议、新闻报导等释放民众的不满、反映民众的要求,调整国家或企业主的行为;运用民选制度对各级权力进行民主监督,同时形成权力机构的相互制约;以程序化的方式和平过渡权力,实行非暴力政治;少数服从多数,保护少数;官员对下对选民负责,政务官通过选举产生,事务官通过考试任命,废除官员只对上负责的官僚制(科层制)、郡县制。

◆现代法律制度--宪法至上,法律必须不折不扣地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统治者也要守法,司法独立;以法律规范一切政治、经济、社会行为,保护公民权利;无罪推定,不得逼供,公民非经法律程序不得被逮捕、被剥夺财产。

◆现代经济制度--实行市场经济、民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金融制度、现代财税制度、现代宏观调控制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塑造现代劳资关系,形成民众主导的、为公民服务的开放、高效、廉洁的政府。

◆现代社会制度--具有自由、宽容的民间社会;实行非身分制度(不得强制将某一身分终身化)、非户口制度(不得歧视农民);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现代均富制度(通过共有制、福利制度、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缩小贫富差距;现代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远小于发展中国家);形成民主、法治、公平、高效、文明、开放的现代城市制度、现代社区制度、现代农村制度、现代农民制度等。

◆现代文化制度--确立多元文化观、民主价值观、现代道德观;具有文化创新机制,能够吸收现代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创立现代新闻制度、现代教育制度、现代科研制度等。

综上所述,现代国家通过民主监督、法治、分权制衡、联邦制、言论自由、新闻自主、司法独立、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经济平等、对公民灌输现代价值观、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保证公民权利和游行罢工权利等多种方式建立社会稳定的机制,避免发生全局性的动乱,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上述也清楚地说明,中国唯有通过改革,彻底抛弃传统政治、向现代社会转型,渐进地走上现代文明的道路,建立起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现代法律制度、现代经济制度、现代社会制度、现代文化制度等,中国才能实现现代化,才能在世界上享有自己应有的地位;只有这样,中华民族也才能实现真正的伟大的复兴。(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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