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因贪污罪被查处后,其子、原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川近日被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走私罪和行贿罪提起公诉。与刘川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和原澳星公司物资部经理郜祝龙。
据《天府早报》今日报道,检察院在诉状中称,被告人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澳星公司)、被告人刘川、郜祝龙,将受海关监管的免税设备直接出售和以“租赁”形式出售,偷逃关税四百四十二万元人民币,构成走私罪。刘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十万元,已构成行贿罪。起诉书称,一九九四年,四川省绵阳市某工程总公司报名参加一0八国道广北路D段工程投标未果。该公司副经理胡某找到刘川,要求其帮助该公司中标,并以协议的形式承诺事后按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三付给“中介费”。刘川即找该工程指挥长郑道访。在郑道访的直接关照下,绵阳市这家公司获得了广北路D段的承建合同。
事后,被告人刘川从胡某手中获得“中介费”三十九万元。为感谢郑道访,刘川从中拿出十万元现金给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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