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两民警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被判刑

日前,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民警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案件,民警吴金河、陈根品因犯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各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吴金河系浙江淳安人,原在磐安县武警中队服役,曾任副中队长,后转业至磐安县公安局,在治安大队就职,为一级警司。陈根品系磐安县人,也曾在部队服役,后转业到磐安县公安局看守所开车,同时担负犯人监管工作。
  
  去年11月,义乌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陈东讯异地羁押在磐安县公安局看守所,陈东讯之友王尧华经人介绍,结识了吴金河。为了达到使陈东讯逃避和减轻处罚的目的,王尧华用金钱贿赂吴金河,要求吴设法为陈东讯带口信及传递信件。
  
  在吴金河的要求下,陈根品利用其在看守所值班巡逻及看病监护陈东讯等职务之便,将王尧华交给吴金河的信件带给陈东讯。吴金河、陈根品共为陈东讯传递信件达十余封,多封信件内容涉及案情。
  
  另外,在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吴金河先后四次收受王尧华贿送的现金1.3万元,以及价值1000余元的椰岛鹿龟酒、色拉油等礼物,并向王尧华借款5万元用于个人还贷、建房及家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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