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官场红包”
来自中央纪委的消息说:自去年底到今年5月底,全国各地干部上缴的“红包”数额已超亿元,重庆市上缴礼金、有价证券等1591万元;浙江省1952万元;湖北省1201万元……本来是民间亲朋好友之间用来表达亲情和友情的“红包”,近些年来却成为了一种权钱交易的重要手段,渗透到了各种正常的公务和职务行为中,这种官场的“红包”腐败已到了非大力治理不可的地步。
发达地区此风盛行落后地区也不逊色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官员收受“红包”的现象十分普通,既有普通干部,也有高级干部;发达地区“红包”盛行,贫困地区也不逊色。安徽阜阳是一个贫困地区,但原市长肖作新收受的贿赂却达2000余万元,据他交代,其中大部分是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期间收受的“红包”,他每年在端午、中秋、春节3个节日中就能收到六七十万元的“红包”。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地方尚且如此,“红包”腐败之严重可见一斑。
当前收送“红包”的名目非常繁多,“可谓花样翻新”,主要名目有7种: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收送的礼金;婚丧嫁娶、子女参军升学、建房乔迁、生日祝寿等家庭重大事宜收送的贺礼;领导干部及其家人生病、住院收送的慰问礼金;参加各种公务性活动(如庆典、会议)收送的礼金;下级单位发给领导干部的奖金、补贴或劳务费;办事的酬金;领导干部本人的升迁、出差、出国出境、进修学习时收送的贺礼或赞助等。
国家集体蒙受损失
官场“红包”腐败的严重危害不言而喻。它既严重腐蚀了领导干部,又助长了“一切向钱看”、无礼不办事的恶劣风气;使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遭受巨额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干部谈到“红包”的危害时头头是道,但对能否拒收“红包”却态度暧味。一些干部坦率地承认,拒收“红包”也很难,并称大多时候收受“红包”是“情不得已”,如果拒收“红包”将使自己成为官场中的“异己”,“日子不好过”。他们举出诸多的事例加以佐证。见诸媒体的安徽省利辛县委书记夏一松拒收“红包”的遭遇,是被提到最多的事例。
县委书记拒收红包遭非议
夏一松出任利辛县委书记不到半年,就收到各级干部以各种名义送的“红包”达60多万元。夏一松非常震惊,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责令送钱者限期取回,否则全部上交县财政。这一举动尽管被媒体广为赞扬,然而他在当地却屡遭非议,不少人认为夏“不识抬举、不懂礼数”;有些上级领导也认为“你退钱就是了,何必给地方形象抹黑”,“让群众怎么看前几任的领导?”接受采访的干部由此推断,拒收“红包”的做法似乎不符合“官场”的“游戏规则”。
官场的收送“红包”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不能把“情不得已”作为心安理得收受“红包”的借口。有的人认为本人并没有主动索贿,只是迫于环境的压力对不法行为随波逐流而已,如一些机关干部春节期间收受下属企业进贡的“红包”等;但是,如果你不是掌握一定的权力还会有谁去给你送“红包”?一方面,收受“红包”的领导干部,大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别人不知的事情,大肆收受“红包”;另一方面,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往往打着人情交往、礼尚往来的幌子,用浓厚的“人情”掩盖权钱交易的实质。收送“红包”就是一种受贿行贿的犯罪行为,不能拿“情不得已”当“挡箭牌”。
摘自《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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