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酒后驾车 连酿三起事故

黄山市屯溪区民警张勤酒后驾车,在行驶过程中,竟接连酿成三起交通事故。28日上午,该市交警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披露,三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基本上在张勤这一方。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黄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武建华介绍,8月10日晚,该市屯溪区公安分局民警张勤与几位朋友喝完酒后,张勤驾车送一位朋友回去,当行至该市黄山路一路口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幸亏双方只是擦了一下。张勤的朋友下车看了看,但张勤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开车走了。张勤驾车继续向前行驶了100米左右,正巧前方有一个小姑娘骑着自行车,张勤车子的倒车镜一下将小姑娘刮倒,然而张勤也没有下车。被张勤车子碰到的两个人由屯溪区公安分局民警送到医院检查,没有发现什么大的伤,当晚两人就回家了。

随后,张勤继续驾车沿滨江路行驶。在该市新安江宾馆前,来黄山开会的芜湖市委某领导的车子正由滨江路向左拐,准备开到宾馆门前。突然司机发现迎面张勤驾驶的车子快速开过来,于是司机就将车子停在了马路中心线上。结果,双方车子还是相碰了,两辆车子的页子板都被掀了。很快,黄山市交警部门和屯溪区公安分局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紧急处理。这位领导的车子被送到汽车修理厂维修,花去修理费9000元。

根据有关交通规则,任何人酒后都不允许驾车。如果酒后驾车,根据情节轻重程度的不同,驾驶员将分别受到治安拘留、罚款、扣证和扣分等形式单独或并列的处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受到从重处罚。

编者按:如果不是最后一起事故牵连到某领导,恐怕前俩起事故的受害者也许永远不会知道肇事者居然是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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