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嫖娼副局长”逼人作伪证

长沙讯湖南省安化县公安局日前接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寄来的刑事裁定书,裁定新化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鄢自二、陈红兵妨害作证罪成立,维持安化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沸沸扬扬闹了一年多的鄢自二治安嫖娼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去年7月25日晚,新化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鄢自二在安化县梅城镇与卖淫女戴某嫖宿,被梅城派出所查获。同年7月27日,安化县公安局对鄢作出治安处罚裁决,对鄢自二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鄢为逃避处理,要因病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陈红兵先后找到安化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所长曾臻和法制办主任夏杰,要求为鄢出具未嫖娼的假证明,遭到拒绝。鄢自二遂对安化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裁决不服,向益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鄢自二与陈红兵等人找到卖淫女戴某和本案证人陈保知、罗晓琴采用金钱利诱或非法拘禁手段,胁迫3人作了伪证。

同年10月24日,益阳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原裁决的复议决定。之后,鄢自二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鄢自二再次要陈红兵找到戴某向法官提供假证言。

日前,安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后认为鄢自二、陈红兵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判处鄢自二有期徒刑3年;判处陈红兵有期徒刑1年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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