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火309人命 肇祸者免死 家属拟上告朱镕基

造成三百零九人无辜丧生的洛阳东都商厦“十二·E二五”特大火灾事故案,昨天上午作出一审判决,二十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监禁三至十三年。但部分死者家属批评刑罚过轻,并计画上访北京,向总理朱镕基投诉不满。

东方日报报道,在洛阳中院审理的两案十四人中,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分店维修工人王成太(违章电焊引发大火)被判监十三年,原洛阳丹尼斯量贩有限公司东都店装修负责人王子亮监禁九年,原郑州丹尼斯量贩百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王磊监禁九年,原东都商厦总经理、法人代表李志坚监禁七年,原东都商厦保科科长杜克军监禁七年,原洛阳丹尼斯有限公司东都店维修负责人来登阁监禁三年。

另外,需要对造成事故负责任的当地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的官员,也分别被判处相应的监禁,但具体判决刑期未见报道。在涧西区法院审理的五案九人全部被判监七年。

部分死难者家属闻判后认为刑罚过轻,一名在火灾中失去姊妹的妇人接受法新社访问时表示,“这么多人死了,我想刑期应该长一点”,“法官至少应该处决其中几个被告,尤其是那个违章电焊引发大火的王成太”。她随即又失望的说,“我们怎样想都没有用,他们不会听我们的。”她透露,部分家属打算到北京上访,“一直投诉到朱镕基那”。

官方新华社昨天在报道洛阳大火案宣判的同时,猛烈抨击地方政府只追求眼前利益,忽视安全管理,导致各类事故频频发生而伤亡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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