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委书记打靶

13日上午九时二十五分,随吁沉闷的一声枪响,原东方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戚火贵结束了四十九岁的生命,他终因贪婪受到了严惩。

星岛日报报道,上午八时三十分,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戚火贵死刑。宣判后,戚火贵随即被押赴刑场,并执行枪决。

戚火贵是海南儋州市人,生于一九五二年三月,原系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被逮捕。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就海南检察分院指控戚火贵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戚火贵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戚火贵不服,提出上诉。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年八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覆核终结,作出刑事裁定,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核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戚火贵的刑事裁定。

法院查明,戚火贵于一九九二年下半年至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乐东县委书记、中共东方市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符荣英(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收受他人财物四十次,计价值人民币一百八十七万六千零八元、港币三万五千元。

此外,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依法查获并扣押戚火贵、符荣英共有的财物计人民币一千一百三十万零一千三百一十六元、美元三万零二百七十五元八角二仙、港币六十一万三千七百七十八元七角一仙及新加坡币、马来西亚币以及大量金饰品。其中有人民币一千零六十五万五千三百零八元、港币六十一万三千七百七十八元七角一仙、美元、新加坡币、马来西亚币、金颈链三十四条、金手链四条、金戒指四十三枚、金手镯八个、金耳环四对、黄金四块,戚火贵及妻子符荣英均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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