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大陆民权组织对赖昌星案发表联合声明

 (中央社记者王应机纽约二日专电)设在纽约的几个中国大陆人权团体一日就远华案中的赖昌星问题发表联合声明,对部份大陆反对派人士支持协助赖昌星在加拿大申请政治庇护的行为表示异议,强调“对此一是非清楚明确的问题,不能只有一个声音”。这份向媒体传真发出的声明由中国人权主席刘青,北京之春主编胡平,中国民主党临委会协调人胡安宁,中国和平主席唐伯桥及中国民主团结联盟主席徐水良共同署名,徐水良代表签字。

  声明指出,远华案是中共专制腐败的代表性大案,赖昌星是这起重大经济犯罪案的重大嫌犯不容置疑,所谓冤假错案的说法无视事实,毫无根据。“我们反对中共当局和其他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包庇专制腐败及其犯罪的企图”。

  声明强调,远华案是否涉及中共高层权力斗争,并不影响该案的本质,中共不能只追究政治内斗失败者的经济犯罪,更要追究大权在握者的经济犯罪,远华案应审判透明,追查有无更大权势者参与其中。

  声明指出,中国民主运动长期遭中共专制当局严厉打压,无数民主斗士遭当局迫害,而打压迫害的直接执行者,正是国安公安等特情机构。“因此,那些被国安公安收买,为他们破坏自由民主事业,包括破坏台湾和香港民主事业的人,理应遭到唾弃,未来民主中国建立后,理应对他们的专制及腐败罪行进行法律追诉”。

  声明谴责部份大陆反对派人士,“无视全体被迫害异议人士的感情,企图为那些助纣为虐的人及其罪行辨白,向其伸出援手,是直接伤害整个中国反对运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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