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14日报道,他的代表律师马塔斯重申,他的当事人是被政治逼害,更令他困扰的是,赖昌星仍要四出找资料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有违无罪假定的司法精神。但他亦重申,难民局要通过三重测试,才能决定赖昌星的难民身分。
赖昌星由其代表律师引导作供时说,就十四名被中国判死刑(其中七人已被处死)的名单逐一评说,他说四二○小组把七名被处决犯的罪名都挂在他身上,令他成为总理朱镕基打击走私的替罪羊。
马塔斯又引导赖昌星对走私商品的问题作出反驳。其中一项指海关关员朱建国只抽查载有商品的货柜,而非全数货柜,赖昌星力指海关有铁条封柜,不能打开调包。
另外,另一关员蔡双敏的口供亦指他走私毛豆油。赖昌星则说,生意还有做,走私则是杜撰的。
他解释,一个货柜成本五十万,扣除关税二万多,运费七千元,如果要加上五万到六万元贿款,利润只有一、二万,不过是正当生意,怎能算走私。他说中国凭感觉做事,为求目的,甚么也做出来,故此对于被指走私毛豆油、香烟等指控及列出的流程图,赖昌星亦以看不懂一一否认,认为是四二○专案小组编出来的。
马塔斯在作供后说:“这是案件最困扰我的事之一,在刑事案件中有无罪假定,当事人毋须证明自己清白,但科利森(移民部律师)的提问基本上要赖昌星表白自己的清白,无人应如此自辩。”他又说:“那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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